浅议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
论文摘要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本文首先阐述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概念的内涵,即幸福就是至善,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需要遵循中道原则;其次分析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观的论证,即从目的、功能、实践三个方面论证了幸福观;最后论证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于我们构建新时期下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 亚里士多德 幸福 德性 中道
无论是哲学领域还是伦理学领域,幸福是一个古老的重要课题。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话语中,幸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对幸福的问题不仅给予了经验性的描述,而且还作出了规范性的界定。当下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反思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概念的内涵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从三个方面界定幸福概念的内涵。
首先,幸福就是至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开头,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作为生命自然目的的幸福是出于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的幸福,生命就是一个自然的本性的过程,而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是目的与能力自然融合的一个统一体,人的生命当然也包含其中。
“既然一切知识、一切选择都在追求某种善。”在不同等级的善中,幸福则是最完满的善,是一切善的目的,是最终和最大的善。在人的实践的生命中,有些事物是因自身的原因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是因为另一些事物的原因而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被我们追求同时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人们的行为大多是有目的的,众多的行为逐渐排列起来,从前到后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链条。每个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都要从它们所追求的目的中去获得,而这个目的的价值和意义而又要从下一个目的中获得,这样如此一直下去。如果要使整个目的链条有意义,又不至于陷于无穷的倒退,否则就会陷入无限循环而空洞的循环原因论,那么就必定要有一个尽头和终结,这个尽头和终结也就是最高的目的,即是最高的善。这样才会使人的行为获得意义和价值。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所谓幸福就是至善。
其次,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的反复,还应该更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在进一步解释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是: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他认为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德性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人的灵魂有逻各斯的部分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就蕴含了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两重维度。
第一重维度是德性。德性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幸福观中特别强调德性。他认为德性是幸福的前提:“一旦没有了德性,他就是极其邪恶和残暴,就会无比放荡和贪婪。”他把人的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两部分。道德德性通过习惯养成,理智德性通过教导生成。理智德性又可分为理论德性和实践理性,其中理智德性是人们最高部分的德性,合乎这种德性的活动才是最完美的幸福。
第二重维度是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即实践才能达到,也即是说,并不是拥有了德性就能实现幸福,因为纯粹意义上的思辨而不通过活动是不能达到幸福的,所以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才能达到,德性只是使一个事物状态好而且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前提基础,有了这个前提才可能有幸福的实现。“正如在奥林匹亚大赛上,桂冠并不授予貌美的人和健壮的人,而是授予参加竞技的人。”
再次,幸福的实现必须遵循中道原则。中道原则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和价值追求,是判断善恶的标准、衡量德性的准则。德性是能够让一个事物保持其状态并且让其能进行实现活动的前提。但是德性又会被过度和不及所破坏。中道原则本身内含辩证法。亚里士多德的中道不是绝对的中道,而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其绝对性是指中道是在两个性质或者两个状态这样的一个范围之中,不能超出其外。相对性是指其中道在这两个性质和两个状态之间不是唯一确定的,是可以选择的。如勇敢是恐惧和鲁莽的中道;节制是放纵与冷漠的中道;慷慨是挥霍和吝啬的中道。因此,对于中道原则,既要把握其绝对性又要把握其相对性。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论证
亚里士多德在对幸福概念内涵界定的基础上,又对幸福观作了指向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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