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思想家盂子的“性善论”主张、“仁政”和“王道”的政治学说以及关于理想人格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仁民而爱物。
1.理论前提一一“性善论”。
“性善论”是盂子思想的理论根基,也是其生态伦理思想的逻辑起点。孟子以水性来比喻人性,肯定人有先验的善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人性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为人生来就具有四类“善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的“善端”是人类的本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正是源于人类与生俱来的“善”的本性,任何人看到“孺子将人于井”,都会产生担心害怕和怜悯别人的同情心理。“善”的本性使人不仅拥有道德情感,而且能够“扩充”其道德情感,既施之于人类,又施之于动物,从而以同情心对待动物,以善心对待万物,做到“仁民而爱物”。
2.哲学基础—生态内在价值。
在孟子看来,不仅人的本性是善的,而且万物都是有价值的。禽兽虽然没有人的道德情感,但是同样是有生命的。从生命的尊严来看,人与禽兽是平等的。禽兽作为天地之一“物”,应当存在于仁的范围之内,受到尊重和关怀。自然界具有一种生命的目的性,并通过人的生命活动而实现。孟子认为,自然界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内在价值”。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与人的生命是不能分开的,树木需要‘旧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孟子·告子上》),人类应当对树木存有爱惜之心,因此,人与自然界是一种内在的统一关系,而不仅仅是外部的依存关系。爱护万物,使之各得其所,乃是人性之善的重要表现,亦是人类的责任所在。孟子认为万物都是有价值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与人的生命是紧密联系的。这种思想不仅启迪我们要摒弃自然中心主义立场,关心人类,热爱生命;而且提醒我们要转变极端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关注万物,热爱白然。
3.现实背景—当时自然环境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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