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新发展观视野中人的发展,人不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不是要制造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的对立,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更广的范围内与自然建立起统一的和谐的关系,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目前,可持续发展已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它将发展理解为经济——自然——社会——人的共同发展,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而传统发展观则集中在单纯的经济增长上面,它以物为中心,在主体、客体两极中指向客体一级,人的发展在它身上是看不到的。本文拟从可持续发展观的形成、含义和实质,在新发展观中如何重新确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的发展的实现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从而深化人的发展的认识。
一
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曾指出,随着人类文明成长的进程,“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将成为历史的必然。然而,在20世纪,当高歌凯进的工业社会带着满目疮痍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获得空前发展的时候,却遭遇到一系列难堪的“发展危机”,使得人们难以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甚至带来人的本性的异化。与这种异化相伴随,人类发出了“还我本性”的呼唤,强烈要求确立一种新的发展理念,这种新的发展理念就是可持续发展思想。
可持续发展思想,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形成于80年代,到90年代成为我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发展战略思想原则。70年代,在国际有关的发展会议上,人们曾提出过“合乎环境要求的发展”、“连续的或持续的发展”等概念,最终选定为“可持续发展”。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2年6月,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可持续发展”成为会议的主题。至此,“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被许多国家社会所认同的现代社会的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可持续发展”也表现出极大的关切和高度重视。1994年制定的《中国21世纪进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白皮书》,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对策、措施等。1996年,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中,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江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1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朱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坚持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呢?目前,为世人所接受的可持续发展概念是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的经典定义。1991年,联合国通过的《里约宣言》将“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阐释为“人类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与环境方面的需要”。因而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指发展要有后劲,立足当前,着眼于未来,着眼于长远;发展要能够继续下去,一直延续下去,并要为以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不能“竭泽而渔”。可持续发展观的内涵丰富,但从总体上理解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点:一是强调人类在追求自身生活权利时应当坚持与自然相和谐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的共同繁荣,而不应当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等方式追求发展权利的实现,二是当代人的追求今世发展与消费时,应当努力使自己的机会与后代人的机会相平等,既满足当代需要,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表面上看,可持续发展重在解决资源与环境的再生性和可续性问题,追求人类与自然界的协同进化;但实质上,可持续发展却是一种环绕人并为了人而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协调互动的社会发展范式,追求人的完整性、凸现人的完整性,这是可持续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出,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它以一种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二
与动物是在消极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身生存不同,人是在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的,因而实践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反过来又制约和规定人的本质,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肉体组织发展出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能力,从而使人的生命活动成为有意识的活动,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社会存在物”、“有意识和类存在物”又使人的具有了自觉能动性,因而使人脱离了动物界,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能动的自然存在物”统一于实践活动中,这表明人通过实践使自己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存在变成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在这种主、客体关系中,自然界是作为主体的人的首要客体而存在,作为主体作用和改造的对象而存在。因而,自然界的发展是作为主体人的发展的基础、根据和首要条件。但是,作为主体的人在与自然客体发展对象性关系时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主人翁姿态完成自然界所赋予的使命,即人可以认识和改造自然。在这里,人不断进行创造性活动,把自身潜在的能量释放出来,使世界有了新的特征,也即使世界人化,从而不断创造着自己的生命本质,并以此体现人的主体地位,价值和尊严。
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渐渐改变了最初的完全从属于自然、依附于自然的状态,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以征服者的姿态让自然不断奉献出大量物质财富。于是到了工业化时代,就有人认为人越是征服自然,人的发展程度就越高。不错,作为主体存在的人,其生存和存在方式确是在于征服自然,在于摆脱自然对人的束缚,用自己的双手从自然界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在这个意义上,这种看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不是对人的发展的完整理解,它只是人的发展的一个过程。恩格斯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取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383页。)对自然界规律的无视,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的盲目蛮干,必然会破坏自然界自身的调节机制。这样一来,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自然界反过来又以各种暴虐的方式给人类以报复和惩罚。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和小亚西亚毁林垦殖,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昔日的良田沃土沦为不毛之地;西班牙的种植场主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认为木灰作为肥料足够最能赢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纪之久,结果后来的热带大雨却冲掉了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赤裸裸的岩石……本世纪中叶在以来,虽然人类奇迹般地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但同时也带来了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以及全球性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等正在步步将人类推向深渊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与自然的平衡状态已逐渐走向全面失衡,使人与自然对立起来。
事实上,人不断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不是要制造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的对立,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更广的范围内与自然建立起统一的和谐的关系。这就需要作为主体的人在超越自然的同时担负起对自然的责任,这也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已逐渐认识到世界是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活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当中,一方面自然世界构成了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的一切活动必须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另一方面,自然世界是人改造和索取的对象,人在自然面前具有巨大的主动性。人类通过劳动实践已将天然自然一步步改造为人化自然,并且人们越来越要求以这种自然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人化自然”去替代现在固有的自然世界(即天然自然),从而使人与自然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而,人在越是征服自然、其主体地位越是上升的时候,他的责任和使命也就显得越沉重、巨大。如果人们只是囿于如何征服自然、超越自然,对自然缺乏责任,那么主体就必然表现出任性与盲目。相反,带着责任去利用、开发自然,结果就大不相同了,这种开发是建设性的而决不是破坏性的。意识到人类对自然的责任,本质上就意味着人类自身的发展已走向成熟。
人的主体性一方面表现为征服自然、超越自然,另一方面表现为超越自然的同时担负起对自然的责任。这种建立在超越与责任基础上的人与自然一体化的发展,正是新发展观所主张的人的发展的新观念。说到底,新发展观就是要求人们摆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恰当位置,合理调节自己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正如马克思所言:“最无愧于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926-927页。)也就是说,人只有自觉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自觉与自然融为一体,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充分注意保护自然、改善生态环境,才能确证和展现人的本质力量,才能最终达到人的自我发展。在这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心,归根到底是对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关心。由此,我们也得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与自然的一体化发展,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人回归自然、受自然支配,也不是人对自然的无限开发和利用,而是要建立在人类自身对自然的超越与责任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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