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流动是当今社会存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本文分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试论农村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工流动的影响。
农民工流动在推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加速城市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始于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而达到高潮。1989年以后,农民工流动的速度异常增快。党的十五大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农业产业化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农民工的流动一直是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本文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这个现象,为了我们能全面的理解农民工进行这种流动选择时的出发点和利益考量。
综述及理论框架的梳理
中国学者在研究这方面的人口流动时,大多运用的是用人口迁移理论。王翌认为,政府出台的政策促使农民工在政策效应下主动回流。改革开放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的新政策,粮价大幅度上涨,切实实现了农民增收。这使得农民工回乡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李家祥认为,土地的所有制形式与土地的流转制度不配套,离开农村去城镇打工的农民不能依法对其土地的承包权进行转让、入股、抵押或出租。这样的情况让农民在进城务工的同时还要对其在农村的土地进行承包经营,必然形成农民工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流动。城乡二元制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就业机会、权益保障、退休养老等社会福利和子女教育等很多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农民工这个群体很难融入城市,最终选择返回农村。张维迎认为,要素流动程度是由两个指标来计算的:首先是原来从事职业与现在从事职业之间的收入差异。其次是在两种职业间变换的净交易费用。当农民在经过比较,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收益高于外出打工收益时,很多在城市打工过程中只能提供简单劳动的劳动力就会选择回乡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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