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关于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阅读下吧。
国外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发展情况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投资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固定收益产品创新方面先后开发出了不计其数的新品种。到目前为止,随着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不断深化,已经发展到了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现金流特点及需求设计出各具特色的固定收益品种,并被投入到具体的实际业务操作之中。由于这些固定收益新产品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固定收益市场的面目,尤其是对美国债券市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影响。美国的投资银行更是在新产品的开发中身先士卒,同时也从中赚取了大量的收益。
一、基础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
垃圾债券当属基础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一个主要品种,因为它在证券本身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是垃圾债券作为一个主要的投资银行承销品种以及其在并购中的应用,使其毫无疑问地成为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一个主要创新品种。正是由于一系列基于垃圾债券的创新,米尔肯被业界称为“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所在的德雷克斯证券公司也因而成了这一领域毫无疑问的领头羊,占有垃圾债券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业务收益。
零息债券是另外一种基础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并没有零息债券这样的品种。1982年,美林和所罗门兄弟公司同时创立了复合性的零息国库券收据,美林把它作为“国库收入增长收据(TIGRs)”来销售,而所罗门兄弟公司把它作为“政府证券自然增值凭证(CATS)”来销售。也就是说公司先购买国债,然后把它们存入银行信托账户,再由公司发行一种代表以账户上这种标的政府债券为依据的每次利息支付所有权的收据,同时也发行以这种标的政府债券到期价值为依据的收据,也就是本息拆离。其他投资银行随后也创立了它们自己的收据,一般被称为商标零息国债,但这种证券由于发行商的不同而不具有流动性。后来,为了拓展市场,增进这些收据的流动性,政府债券市场的初级交易商集团同意发行不与任何参与的交易商相联系的普通收据,这些变通的收据称为“国债收据(TRs)”(注:《垃圾债券之父——米尔肯》:《新财经》,2002年5月10日。)。1985年,美国财政部才宣布了离拆单售本息证券(STRIPS)方案。STRIPS项目的创立结束了商标和一般收据的创新。
二、固定收益衍生产品
如果按时间顺序来排列,最早的固定收益衍生产品应该是可转换债券,产生于1843年。当时美国正处于19世纪中叶和20世纪初铁道业的狂热发展时期,但由于铁路修筑在当时还没有纳入联邦财政支出,于是大多采用私营、联营和公众公司的形式。铁路运营投资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铁路建设周期长,这要求投资人给予发行人较长的宽限期;二是铁路运营收益的差异性较大,好的铁路线会带来较高的收益,差的铁路线则可能会导致较差的收益。为了筹集到铁路建设所需的巨额长期资金,极富创新精神的美国投资银行想出了可转换债券这种既有股票性质又有债券性质的衍生产品。纽约的Erie Railway发行了第一例可转换债券(注:杨如彦、魏刚,刘孝红、孟辉:《可转换债券及其绩效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此后,在可转换债券上又增加了其他期权性质,20世纪50年代第一次出现了具有赎回条款的可转换债券,1975年日本东芝公司又发行了世界上第一例附有回售条款的可转换债券。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通货膨胀率很高且不稳定。1925年,由Rand-Kardex公司发行的“稳定化”(通货膨胀指数化)债券把利息和本金的支付与物价指数联系起来,从而出现了第一个物价指数债券(注:斯科特·梅森,罗伯特·默顿、安德鲁·佩罗德、彼得·图法诺:《金融工程学案例——金融创新的应用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显示了新的生机,涌现了大量的小额投资者,他们对美国未来的经济抱乐观态度。在此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些新的投资品种,认股权证就是其中一种。1925年以前,只有两家美国公司发行次类认股权证,到了1926年,即出现了附有认股权证的债券,到目前为止有超过2%的债券附有认股权证。互换市场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不过早在7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互换交易。70年代初,英国开始进行外汇管制,促使平行贷款和背对背贷款发展为英国公司逃避境外投资中额外费用的一种工具,这种经过特殊结构安排的融资协定的发展终于引致了1976年荷兰的BOS Kalis Westminster银行和英国的ICI金融公司之间第一笔货币互换交易的产生。这笔交易由大陆伊利诺斯有限公司和高盛公司来安排,是一笔荷兰盾和英镑之间的互换。尽管也达成了不少交易,货币互换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直到1980年,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 Brothers Co.)成功地为美国商用机器公司(IBM)和世界银行进行了2.9亿美元与西德马克及瑞士法郎之间的互换,标志着货币互换的诞生。1981年,花旗银行(Citybank)和大陆伊利诺斯公司又创造了第一笔利率互换交易(注:迈哈伊·马图:《结构化衍生工具》,经济科学出版社。)。
1982年到1984年之间的创新则属于浮动股息率优先股(FRP),其中,可调整股息率的永久性优先股(ARPPS)是FRP家族的第一个成员,到1984年夏季为止,大约发行了100多亿美元的ARPPS,并且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具有很强流动性的二级市场。但ARPPS的价格波动性太大,于是一种价格更稳定的证券可转换可调整的优先股(CAPS)作为创新产品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尽管ARPPS和CAPS在市场上都取得了成功,但人们希望寻求一种总是以面值交易的FRP,于是根据价格调整股息率的优先股(PARP)应运而生。尽管PARP的发明人——第一波士顿公司对其充满信心,但PARP仅发行了1亿美元,其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也不是很好。跟随其后的又一FRP家族成员是货币市场优先股(MMP),它是由雷曼兄弟公司在1984年8月推向市场的,为其母公司运通公司发行(注:斯科特·梅森、罗伯特·默顿、安德鲁·佩罗德、彼得·图法诺:《金融工程学案例——金融创新的应用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表1 主要固定收益创新产品及其产生年代
年份 固定收益创新品种
1843 可转换债券
1925 物价指数债券
1926 附认股权证债券
1960 可赎回债券
1970 浮动利率票据FRN
1972 货币期货
1974 浮动利率债券
1975 物价指数债券
1975 利率期货
1977 长期政府债券期货
1979 场外货币期权
70年代后期 垃圾债券
1980 货币互换、债务保证债券
1981 利率互换、零患债券
1982 浮动股息率优先股(FRP)、可调整股息率的永久性优先股(ARPPS)
1983 可转换可调整的优先股(CAPS)
1984 货币市场优先股(MMP)、远期利率协议
1983 利率上限和下限期权、货币期货期权
1985 欧洲美元期权、互换期权、美元及市政债券指数期货
1986 附加恶性回售条款的可转换债券
1987 平均期权、商品互换、长期债券期货和期权
1989 上限期权、利率互换期货
1985年美林集团发明了既可赎回又可回售的可转换零息债券——LYON(liquid yield option note)。LYON一经产生,就受到发行公司和投资者的欢迎。1985年春天,威时特管理公司(Waste Management)和斯坦利大陆公司(Stanley Continental)发行了头两例LYON,均由美林公司承销。
到目前为止,一些原来的投资银行创新产品萎缩了,甚至已经从市场上消失,或者创新当初也仅是发行了一例、两例,但更多的创新产品则生存了下来,并且交易量逐年增加,到目前为止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不可或缺的投资和避险品种。
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动因
从创新的主体投资银行来看,其创新有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种。从内因上讲,创新的动力是赢利性需求;从外因上讲,创新的动力则是竞争的压力和回避各种市场风险。只有更好地服务客户,才能更好地赢利,因而近代固定收益产品创新主要是投资银行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费尽心思设计出来的。
从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历史看,其动因主要有:
一、回避各种利率和汇率风险,增加驾驭经济不稳定性和控制风险的手段
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是更好地回避利率和汇率的风险。战后,与布雷顿森林会议召开时各参加国普遍担心的通货紧缩相反,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出现了世界范围的通货膨胀,控制通货膨胀成了主要工业国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由于多数政府发现很难减少公共开支,因此,主要是使用货币政策来控制通货膨胀。政府的目标是控制货币供应量,而不太关心利率水平,最终导致利率大幅波动。进入80年代以后,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化国家先后进行了金融自由化的改革,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等。这样,在利率自由化和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影响下,利率波动幅度较80年代以前更大,利率和汇率不仅仅像过去那样随着整个经济周期的变化而波动,而是在短期内,一天或者几天都会出现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短期资本为追求最高的收益随利率变动而流动,从而又导致外汇市场的汇率变动。这些波动使借款人和投资者都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于是包括期货与期权交易、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基于回避利率和汇率风险的固定收益创新产品应运而生。
二、满足融资者的需求,同时获取超额收益
应该说,投资银行业务创新的原动力就在于客户的需求。只有客户根据自己特有的现金流情况,对筹资和投资有了不同的需求,才会有投资银行根据不同情况设计出来的创新产品。
当然,在以上这些产品的创新中,投资银行不会毫无所图地介入进去。比如在互换中,作为中介银行收取的费用,或者在名义本金数额基础上计算,或者是互换支付双方价格之间的差异——互换率,或者二者都有。
再比如垃圾债券这一固定收益创新产品,由于垃圾债券较低的信用等级和较高的信用风险,其承销费用水平比高品质债券市场上要高得多,大多数情况下,其承销费用相当于承销同类投资级债券费用的两倍。1977~1987年的10年间,米尔肯所在的德雷克斯证券公司在垃圾债券市场上的份额增长到了2000亿美元。这时,德雷克斯公司债券买卖部成了完全意义上的美国低级债券市场。在整个80年代,美国各公司发行垃圾债券1700多亿美元,其中德雷克斯证券公司就发行了800亿美元,占47%(注:《垃圾债券之父——米尔肯》,《新财经》,2002年5月10日。)。1983年德雷克斯证券公司收益仅为10多亿美元,是华尔街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证券公司,但到了1987年该公司已成为华尔街盈利最高的公司,收益超过40亿美元,并且在80年代的大部分年头里跻身于全美最大的前十位主承销商行列。
三、规避制度管制
金融管制既可能是金融创新的障碍,又可能是金融创新发生的驱动力。一般来说,较宽松的制度管制和较少的制度保护会促进技术提高,加剧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进而迫使那些改善服务、降低成本的创新产生,并且管制放松还可以使创新者更容易地进入这一市场;另一方面,较严格的制度管理又可能导致规避制度管制的创新产生。
四、技术进步的推动
技术进步应该说是金融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和基本前提,只有技术的进步才有可能产生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交易方式。19世纪40年代,电报机的发展很快就导致了资金流动的电信传输以及黄金和证券在不同交易所、不同地区之间报价的信息发布;其后,1876年电话发明之后的第二年就被应用到了银行的业务运用之中(注:Lawltence J.White,Technological Change,FinancialInnovation,and Financial RegulationIn
The US.:The Challenges For PublicPolicy,www.ssrn.com.)。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展出不穷,这和其潜在的技术支撑密不可分,数据处理和无线电通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在降低使用成本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其数据处理能力和传输能力。这些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工程师们可以更好地积累数据、对风险进行评估,对固定收益产品的功能进行重新分解或综合,并进而设计出可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和个人需求的新产品,也使得投资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量体裁衣式的筹、投资服务。资产证券化和互换就是这一发展的最好证明。
五、降低税负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如果一些机构或者交易所承担的税负高于其他的机构或交易,那么就会有一个强烈的动机来试图重新安排这些承担高税负的交易,从而使它们适用于更有利的税收环境。例如,如果资本利得比其他形式的收益要享受较轻的税负,或者公司是根据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根据权责发生制来缴税,那么就有一种动力来进行创新,即如何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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