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模型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阅读下吧。
但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以上评价体系都只从一定的角度对企业的绩效进行了评价,并未能形成科学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很多问题值得商榷。
1.存在财务指标权重过大、非财务指标权重偏小的评价倾向。例如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模型中财务指标占80%的权重;而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报》合作提出的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分模型,选取的指标则全部为财务指标。由于财务指标具有综合性和数据易收集等特点,必然成为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财务指标权重过大所带来的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财务指标权重过大,导致企业过分重视短期财务结果,助长管理者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行为,使得企业不愿意进行可能会降低当前盈利水平的资本投资,从而影响了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其次,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的特殊性,企业只有投资和关注于顾客、供应商、员工和技术创新等各个方面,才能完成创造未来价值的行为,但财务指标评价体系显然不能实现对这一过程的指导,它评价和描述的是过去的事情,用来指导和评价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显得捉襟见肘。而且,现行的会计制度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很严格的限制,企业的很多无形资产不能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体现,使得财务指标在评价企业无形资产方面也显得力不从心,而这恰恰是评价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长期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绩效评价体系中财务指标权重过大,易导致企业重短期业绩评价,轻长期业绩评价,重过去财务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业绩等倾向。
2.存在评价内容不具全面性的缺陷。由于财务指标权重过大,上述评价模型涉及企业战略性发展的指标较少,对顾客、员工和内部流程方面的指标涉及较少或几乎没有涉及,不利于企业的战略管理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例如财政部的绩效评价模型中,其定量分析指标全部是财务指标,没有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核心竞争力等其他方面指标进行设计。此外,上述评价模型大多是从企业经济利益出发进行评价,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较少考虑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取得的社会效益,对企业社会贡献未作评价。现代社会的企业追求的不仅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还要考虑其作为社会组成部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应该将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作为其价值导向。但在上述评价模型中,未涉及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评价。
3.评价结果不够准确。上述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由于设计不合理而导致评价结果不够准确的现象。在财政部发布的绩效评价模型中,整套财务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有些是正指标(如存货周转率),有些是逆指标(如不良资产比率),但却同时进行加权平均,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例如基本指标中的资产负债率,修正指标中的不良资产比率、资产损失率等都是适度指标或逆指标。模型对适度指标资产负债率进行了特殊规定,但对逆指标不良资产比率等未做说明,而是与资产负债率一道直接与其他指标进行加权计算,使计算结果缺乏科学性。此外,在中国证券报和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1999年和2000年“中证亚商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上市公司排行榜”上,东方电子连续两年位列排行榜首位,评价结果显示该公司在财务状况、核心业务、经营能力、企业制度、管理层素质和行业环境等方面均有良好的表现,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能力,但随着东方电子财务造假曝光,评价结果和公司真实情况之间的差异使得该评价体系也开始受到市场的质疑。
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模型的价值取向及设计原则
一、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模型的价值取向
企业的价值取向是指其经营目标的基本取向。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单元,企业经营目标的基本取向是实现收益最大化。追求收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中国上市公司的价值取向也离不开此。但随着市场形势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经营目标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经历了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三个阶段。
1.利润最大化。传统的财务理论认为,利润代表了企业新创造的财富,利润越多则说明企业的财富增长得越多,越接近企业的目标。但是这种观点没有考虑利润取得的时间,承担风险的大小,也没有考虑所获利润和投入资本额的关系,因此,利润最大化不应该是中国上市公司在经营决策时的价值取向。
2.企业价值最大化。由于利润最大化观点存在的种种弊端,企业经营目标和价值导向开始发展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观点认为,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财富,由于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企业价值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对于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而言,其在公开市场上的股票价格代表了企业的价值。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股价的高低,代表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客观评价,体现了投资者对企业过去和未来收益、时间性和风险性、股利政策等等综合因素的考虑。但这种股价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紧密联系有一个依赖的基本前提,即证券市场要达到强式或半强式有效,股价的波动才能衡量企业价值的变化。这也就是说,利用股价来评价公司经营业绩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从属的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而在中国新兴的证券市场中,股价受到诸多正常和非正常因素制约,并不能完全代表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在中国利用股票价格来衡量上市公司的价值往往会出现较大偏差。此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观点将企业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看待,没有考虑其与所处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协调发展的问题,容易导致企业过分关注经济利益而忽视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3.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企业开始进入战略经营时期,这一时期的企业经营目标和价值导向开始演变为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这一概念包括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诸如员工利益最大化、政府利益最大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等等。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企业对于它下设的各个部门和基层单位来讲,是一个大系统,而对于它所属的城市、地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讲,又仅仅是一个子系统。为此,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不能仅仅从企业本身来考察,还必须从企业所从属的更大社会系统所定的规范和目标来考察。企业要在激励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必须与其周围的环境取得和谐,这包括与政府的关系、与员工的关系和与社区的关系等,因此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包括解决社会就业、讲求诚信、保护消费者、支持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和搞好社区建设等。“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就是要求企业在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与其利益相关者协调发展,形成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间的良性循环关系。
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是现代企业追求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兼容了时间性、风险性、可持续发展等重要因素,体现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也是本文所采纳的企业价值取向观点。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下,中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属于国有控股性质的国情下,中国上市公司更应将追求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并贯彻到经营决策过程中。
二、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
根据知识经济时期中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特殊经营环境、战略目标和价值取向,考虑到指标体系的可执行性,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一般原则
(1)可操作原则。可操作性主要是指指标体系本身的可行性以及指标项目有关数据收集的可行性。如指标体系过于详细则会导致繁琐,同时如果某项评价指标虽然有用,但为获取该指标数据所花费的成本大于其所能带来的利益时,一般应放弃该项指标转而选取其他可替代的指标。
(2)系统性原则。在确定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时,一要注意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协调,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协调。财务指标主要反映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非财务指标体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态势和竞争力;定量指标主要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为依据,定性指标则从其他方面反映企业的运作状态,因此需要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进行有机结合。二是要注意评价内容的协调。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是一套综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能够反映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各个方面要全面考虑,关键性指标要互相衔接,并赋予适当的权重。
(3)重要性原则。这里重要性原则是指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因为它有助于从不同侧面显示企业的经营业绩。但过于面面俱到的评价指标会使整个评价体系变得模糊不清,不利于围绕核心问题来展开评论。因此在选取指标时,应按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选择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主要方面,而不是每个方面。
2.特殊原则
(1)社会效益原则。根据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下,考虑到中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国有控股公司,因此在评价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绩效时,必须考虑其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即社会效益原则。例如上市公司在提供就业岗位、上缴国家税收、诚信程度、环境保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等方面,都是衡量一家上市公司整体绩效的重要因素。
(2)激励性原则。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中国上市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奠定基础,因此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应将评价范围限制在管理者所能控制的范围内,非可控指标要尽量避免出现,否则会引起管理者的抵触。此外,指标水平应是平均先进水平,这对管理者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可以激发其工作潜能。
中国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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