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和外资企业从事NDF交易,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办NDF业务的银行都是在香港或新加坡有分行的外资银行,而企业也需要在香港或新加坡的银行设有自己的账户。但实际上已有一些中资企业通过一些"曲线"手段在从事NDF交易。建议可以考虑在有真实性背景业务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办理相同金额、方向相反的NDF业务,使企业能更好地防范和锁定汇率风险。
(六)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新的外汇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外汇交易技术与交易结构也日趋复杂化,涉汇主体要了解外汇衍生产品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银行和企业应加快外汇衍生业务专业人才和通晓本外币业务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增加“金融精算师”、“外汇理财师”等专业化人才储备,主动适应外汇衍生产品发展的趋势,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
(七)重视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和规范,促进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已逐步从审批型过渡为核准型,真实性审核已成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逐渐显现了其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外汇管理向间接监管方式的进一步转变,中介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而言,市场参与者也迫切需要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以供其进行投资或交易决策。我们应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中介机构的力量,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银行开展外币掉期业务的困难与对策的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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