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应按税法予以调整。加强对虚拟资产的审查和管理,对抵贷资产,如偿债物变现过程中形成的资产损失应从稳健角度考虑及时确认。
4.严格按规定核算应收应付利息,对损益真实性作出制度性安排,自上而下形成监控体系,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杜绝“以贷收息”等不良行为。笔者建议统一贷款利息结息时间,一律按月结息或计提,这对计算机应用较普遍的金融业来说应当不成问题。为减少人为调节,凡科技条件允许的银行可由上级行通过计算机在线监控或授权稽审部门进行监督。
5.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出台和世贸组织的加入,商业银行损益的真实信息特别重要,它既是经营业绩衡量的基础,又是职工收入分配和行长年薪制的重要依据,因此要防止为了使核算结果达到某种要求,对一些会计制度不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使核算的经营成果失真等违法行为;对违规的授意者和操作者要严肃查处。要建立信息提供责任制,明确专人做好登记,减少不必要的差错,使信息失真减少到最低限度。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银行损益扭曲的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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