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地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使之发挥决策支持作用,所以IRB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实施IRB法创造条件。
(三)夯实内部评级的数据基础。没有强大的数据支持,再先进的评级系统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由于模型建立过程中,涉及的数据量大、来源渠道不一、运算程序复杂,计算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新资本协议有关PD、LGD和EAD的文件中,都明确提出了对于数据库和相关业务系统的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大多数银行在内部评级系统建立中,将主要精力花费在数据清洗和数据整合上。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数据缺乏规范性、数据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为此,商业银行要加快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建立并实行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建立适合中国银行业特点的内部评级模型。目前,国外许多优秀的数学模型,如ALTMAN、KMV、穆迪RISKCAL以及标普MEU等,在全球银行业受到广泛认同。但这些模型大都偏重财务分析,有的大量引入利率、汇率、股价等市场价格变量,这对西方银行可能比较适用,而我国银行在内部评级时,既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又必须结合本国实际,要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量不足、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区域风险差别显着、道德风险偏高等国内特有现象,研究开发自己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五)组建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机密,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方法论集成。培养、建立一支适用于风险分析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对于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要对专业人员结构不断进行优化,对现有人员作定期培训,促使其知识体系及时更新,确保内部评级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六)加强国内外同业的信息交流。内部评级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全新事物,不能闭门造车,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同业的成功经验。可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成立一个专门的内部评级法工作小组,为IRB技术交流提供信息平台,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汇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了解新协议动态、国际银行经验以及国内同业进展等,促进国内外同业间的工作互访和技术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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