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而且还解决了前述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问题,进而也解决了非金融领域的中国民营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可谓一石三鸟。
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来看,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中的生成和成长的现实选择是:
1、把已经发展起来的还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民间金融机构改造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法律要求的民营中小银行
在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浙江台州等地区创立的金融社区服务模式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深入到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形成了民营企业与民营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目前在存贷款总额上都大大超过了国有银行,而且信贷资产质量非常优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浙江台州的城市信用社,这个民营银行只有2%的坏帐。
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出现是由于正规金融市场既不能满足民营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也不能满足民营融资者(民营企业)的资本需求,民间资金的供求双方只能在既有正规金融体系业务范围之外或旁边创造新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从而拓展了新的金融市场空间。但是因为这类融资活动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基本上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缺少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就在所难免。同时这种刚刚兴起的民间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很低,是依靠血缘、亲缘、朋友关系和地域关系而非社会信用关系运营的,因而与现代市场化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通过规范和重构这些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和法律行为,就可以把它们改造成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和民营中小企业需求的民营中小银行。
2、创造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
创造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比如互助性、合作性的金融服务机构和模式),使本地区、本社区的资金能够在本地区、本社区内循环流动,服务于本地区、本社区民营中小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整个金融业资金循环的微观基础,可以改变国有商业银行只“抽血”不“输血”的局面,从制度上保证各地区、各社区的民营中小企业就地解决资金供给。
3、完善金融中介组织
加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造步伐。一是成立风险担保机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担保领域,通过市场化运作化解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降低银行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的风险系数、评估成本,从而促进银行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放款的力度。
二是组建民营“金融公司”,从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批发”资金,再以“零售”的方式贷放出去,其中的“批零差价”成为“金融公司”的运营费用和利润来源。国外的金融公司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信用状况了如指掌,对市场的行情很熟悉,它们的小额放贷业务,风险控制比较好,运行比较平稳,既降低了大商业银行发放小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也极大地满足了中小客户对资金的需求。相信我国新组建的民营“金融公司”也会具有这些优势。
三是从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创造优良的信用环境。从制度上强化信用环境就可以降低信用识别难度,提高信用水平,强化信用担保,大大降低贷款和放款的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促进资金的快速流通和循环,支持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
3、开放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按照法律规定组建民营中小银行
着名经济学家林毅夫指出:在现实经济中,金融体系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组合,最有效的金融结构取决于一个社会中的企业、产业的性质。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以资金密集型的大企业和产业为主,其融资渠道以从大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为主。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则有效的融资方式应以中小银行贷款为主。这种金融格局的形成主要是由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决定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不多,而且分散在各地,大银行等大金融机构获取其经营和信用状况的成本很高,因此,中小企业难以得到大银行的资金支持。中小银行因为资金规模小,无力经营大的贷款项目,只好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而且,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一样,分散在各地,对当地的中小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比较了解,信息费用不高,因而中小银行也较愿意为中小企业服务。(林毅夫,2001)
组建民营中小银行的经营者熟悉当地风土人情,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中小企业的历史情况、经营作风、企业效益、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因而可以降低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较高的成本,从而还可降低对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价格,又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甚至有所提高的条件下满足非金融领域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
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壁垒,允许组建民营中小银行,一方面是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业领域成长和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金融领域竞争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必需。
4、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适应农村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民营金融企业
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股份制性质的民营中小银行是发展农村金融的现实选择。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减少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溢,一方面为农村民营中小银行的生成找到了现实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支持了农村民营非金融企业的生成和成长。
综上所述,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与银行业的创新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从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角度来考察当前我国金融业的格局,我们认为,我国银行业,通过金融组织创新,组建各种形式的民营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创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过剩以及民间大量的剩余资金与为数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畅通对接的多种渠道,这样就会彻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和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问题,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环境。另一方面,各种民营金融企业的组建,其本身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生成和成长的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参考文献: 李阳:《从民营企业的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 《中国金融》 2001年第2期
2、 胡小平:《中小企业融资》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10月。
3、 罗君:论民营企业的融资选择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8期
4、 张世贤:民营企业发展需突破金融约束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2002年第41期)
5、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金融与发展》(2001年第3期)
6、 林毅夫:《发展中小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经网2001-07-05
那么关于中国民营企业成长与银行业的创新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相关推荐:
关于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政策环境
论开放背景中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
相关推荐:
下一篇: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的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