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作品中,学习艺术语言的目的是为了塑造艺术形象,艺术作品的主题意蕴也是蕴含在艺术形象中的,从这个意义来讲,没有艺术形象就没有艺术作品,以下就是为您提供的教学中艺术形象教学认识。
剧目教学面对的是具体的剧目作品的学习演绎,可见剧目教学中艺术形象的教学和训练所具有的重要性,综合性,复杂性。所以剧目教学不单是针对作品的艺术技能技巧,艺术语言的教授与训练,同时还应重点把握对作品的艺术形象的教学、引导、训练。这主要指理解把握艺术形象对剧目作品的艺术意蕴的充分体现和表现,深入思考理解艺术形象,并通过作品中艺术形象的赋形、塑造手段的分析研究,进而体验、体会,注入个体感知,并模仿、再赋形、再塑造、再呈现。通过这个过程举一反三,积累创作艺术形象的经验,为将来进入真实艺术创作,面对完全崭新的艺术形象塑造,能有方法,有经验,有能力。简单的、单纯的、割裂的,只局限在艺术语言、技巧上的教授训练而不及其他,或不够深入的现象,在仍处探索,积累经验,未完成成熟系统或模式的音乐剧教学中还比较普遍。
音乐剧艺术形象认识
艺术用形象说话,用形象来思维,用形象来传达艺术家对生活的感受和情感,形象是联系艺术家和欣赏者之间的直接纽带。艺术中的形象称为艺术形象。“艺术形象是在艺术作品中出现的能诉诸人的感觉和感情,使人想起人和人的生活的感性形式。”(童庆炳主编:《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戏剧的艺术形象就是人物形象,音乐剧的艺术形象或人物形象主要包括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文学形象、综合形象这几个方面。
一)音乐剧艺术形象的视觉形象
人物形象的外在造型,行动,舞蹈等人眼直接感知的部分,其构成材料都是空间性的,直观而生动,具有再现性,形式感,情感性,创意创造性。比如《狮子王》《猫》、《美女与野兽》等作品的造型视觉形象感极具特色。
二)音乐剧艺术形象的听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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