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裔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的九部长篇小说中,《宠儿》以“惊心动魄的情节和无与伦比的叙事”而成为读者的最爱。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宠儿的伦理诉求。
莫里森凭借这部代表作登上诺贝尔文学奖坛,也就意味着她成功地将非裔美国文学和文化推向世界。随后,她和其他非裔作家的诸多作品得到学界广泛的关注,而其中对莫里森的研究又以《宠儿》最多。在笔者看来,无论是从宗教、历史、民俗文化、心理学、叙事学、女性主义批评还是后殖民理论的角度分析这部作品,都不能充分解释莫里森在《宠儿》中留给读者的无数疑问:十九岁的女主人公塞丝身心备受白人摧残之后,她念念不忘的为什么是“他们抢走了她的奶水”?她带着四个儿女奔向自由后,是什么力量致使爱子如命的她亲手杀女?贝比·萨格斯一度成为黑人社区的精神领袖,在林中空地上以独特的方式唤醒他们对自我的关注,为什么在塞丝杀婴后,贝比·萨格斯自己精神萎顿,整日琢磨颜色的含义,最后郁郁而终?头天还聚集在贝比·萨格斯家里饕餮大餐的黑人社区的人们为什么不能及时为塞丝通风报信,以至她在面对白人追捕时手刃爱女?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野来看,这些问题不但能得到解释,还能进一步理解贯穿在莫里森所有作品中的主题:对伦理的建构。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中,伦理“主要指社会体系以及人与社会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伦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这种秩序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维护这种秩序的各种规范”(聂珍钊17)。人在不同的伦理环境中形成不同的伦理身份。身份不仅是人的标识或象征,还承载着当时伦理环境所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每一个人都有其自己的伦理身份,生而为人却缺失某种伦理身份,也就意味着他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被剥夺,以及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而缺乏应有的尊严和保障。伦理身份的缺失必将给人带来焦虑和痛苦。
家庭关系不仅是一种姻缘关系和血亲关系,更主要的是一种伦理关系。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基础,因其具有自然的特性而被称为天伦,又因其社会的特性而被称为人伦。爱是维系家庭伦理的纽带,爱是家庭伦理的最高价值标准。因此,爱以个体具备明确的家庭伦理身份、能充分拥有和诠释不同伦理身份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为前提。具体到非裔美国种族在废奴制以前的历史语境中,以《宠儿》为例,美国黑人身为奴隶,男女结合却不能组建具有社会意义的家庭;不断生育,却没有权利照顾、保护子女。他们连最基本的父母和子女的伦理身份都无法得到保障。他们的身体只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像驴子一样被使唤;他们的精神需求被忽略、践踏;爱的权利被剥夺、爱的能力在萎缩。然而,人的天性让他们坚持按照自己的伦理生活,维护自己的人伦关系,追求家庭的天伦之乐。尽管他们的诉求艰难,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但他们并不放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