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理论与反理论之争,有助于我们站在伦理学的前沿,把握当代西方德性伦理学的最新发展方向。
在当代德性伦理学复兴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伦理理论与反理论的争论。所谓伦理理论化就是指伦理学应该有普遍的形式或结构,应该考虑普遍的规则和解释。而反理论化则认为普遍性的规范或规则并不能记下不同情况下广泛而不同的要求,它反而依赖于敏感性—一些人把它比作鉴赏力,具有德性的人辨别道德的显著区别和细微区别的能力,而这是特殊的。人们一般认为伦理理论与反理论的争论存在于德性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之间,其实它也同样存在于德性伦理学的内部。迈克尔·斯洛特认为,德性伦理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另一类则不是的。
现在,主张伦理的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强烈地反对反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对其理论化的嘲笑。同时,他们也解释了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与效果论者、康德主义者以及其他人所提出的伦理学类型的区别,同时他们还想证明所提出的理论是有道理的。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就是其中主张伦理理论化的代表性德性伦理学家。
一、拒绝伦理理论的观点及其回应
人们拒绝伦理理论,有多种原因:或许因为其特别的宗教理论反对独立的人类理性的巨大作用;也可能因为相信奇迹或占星术,还可能仅仅因为厌恶受到理论的约束。所有这些都曾经是反对伦理理论化的理由。当代反对伦理理论化的理由也一样各有不同,努斯鲍姆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主要指控。
1、理论忽视了行为者独特的计划以及它和理论的关系
这是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反对伦理理论化的主要理由。事实上,在《普遍性视角的观点:西季威克和伦理学的计划》的文章中,他认为理论要求我们忽略我们和我们的计划之间的关系,而这一事实“揭示了伦理理论无法解决的问题”。[1] (170)通过要求我们“从没有偏见的观点”评价行为的过程,这些伦理理论提出了不可能而且是不合理的要求,因为这完全不是人们如何生活并使他们的生命有意义的问题。
努斯鲍姆认为,伯纳德·威廉斯所批评的伦理理论可能确实是西季威克和边沁等功利主义者的特点,但把它当作伦理理论的普遍真理还为时过早。比如说,在康德伦理学中,尽管它常常在追求普遍性的善之义务时,要求我们尽量不要考虑个人的特殊境遇和关系,但它总是具有一个特殊立场,认为一个人的关系对他自己来说,占有绝对基础性和构建性的作用,同时也坚持家庭关系、城市关系以及其他与我们有关系的特点应该得到特别的考虑。在努斯鲍姆看来,由于康德常常否认人们境遇中的一些特点,比如说种族、性别等,与道德的相关性,因而伯纳德·威廉斯提出了反对意见。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理论,虽然完全建立在围绕行为者为自己所设计的完美生活的基础之上,使之得到了威廉斯的同情,但他还是否定了它。
一般而言,人们认为从外在于我们自己的视角审视我们的境遇需要从对伦理问题的普通视角来审视。否则,我们会感到太过于以自我为中心了。因为即使小孩子也能很快掌握如何清楚地区分善的东西以及批评只考虑自己的目标和计划的人,因此,主张区分应该是公平的、使之显得不像是来自某个具体的个人的视角的观念在竞技场上比在政治学上还要常见。由此,提出要把公平的观点置于哲学家的中心位置就是要求我们偏离日常生活和实践的看法,是错误的。努斯鲍姆认为,“他们把我们实践中的某个方面作为中心而远离实践中的其它方面,这种观点的正确与否是伦理理论内部争论的观点。然而,威廉斯把非理论的行为者描绘成局限于个人视角的社会时,的确是有意抽掉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2、理论忽视了道德心理以及情感的重要性
拜尔认为,伦理理论常常忽视了道德心理和情感的重要性。她崇尚休谟的“心理学理论”而不是某种理性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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