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思维》一书是法国当代思想史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现代法国思想谱系中具有关键的地位:在此之前,是“存在主义”独领风骚;在此之后,是“结构主义”异军突起。 下面是从主体到结构。
在该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基于结构主义的视野,对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展开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批评。“存在主义”与“结构主义”之间的论争在法国思想界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探讨这个论争对于深入把握法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当代演进形态,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本文仅以列维·斯特劳斯对萨特历史观的批评作为切入点,探讨两者论争的焦点及其实质问题。
一、萨特历史辩证法的理路
我们知道,萨特前期《存在与虚无》中极端的存在主义把“主体”——“人的存在”描写为一种“绝对的自由”,好像“人”是横空出世般,放荡不羁,蔑视一切有限的境域,与全部的必然界限决裂。这一颇具自恋情结的主体性以及以绝对自由为中心的“人学”决裂了启蒙以来的理性主义价值体系,但在理性与人道的美梦变成噩梦之后,人却不得不处在孤单、漂泊流离、无所系留也无所依归的茫然处境中。然而,这种从“意识的意向性”出发建构的存在主义,虽然具有反对本质主义的明显动机,但从存在主义出发得出“他人就是地狱”、自我与他人正相冲突的结论,也具有反对规范伦理学的深远意义。由于作为其理论基石的存在主义依然采取形而上学的致思路径,以此为视点无法与具体的伦理经验相兼容,因此,从存在主义出发构建一种伦理学的理论主张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正由于此,当萨特将“纯粹的自我”锁定在“前反思意识”的空灵幻象之上,偏执于自我与他人的否定性、非对称性关系的时候,他的存在主义面对现实语境所产生的悖论以及与梅洛一庞蒂、加缪之间的信念的决裂与友情的损伤,就不奇怪了。而在后期用存在主义补充马克思主义的时候,虽然他的理论形式与内容发生了某些改变,但是他的出发点还是“个别的人”,而这个“个别的人”被他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论域的“飞地”,也是偷懒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忽略的“盲点”。鉴于此,他的历史辩证法通过辩证理性的批判,以个人实践的整体化演进为线索,展示了个体反匮乏、反孤单、反系列无能、反集合惰性、反异化的整体化逻辑,给出了历史运动“活生生”的辩证脉络。于是,萨特的历史人类学由“个人实践”经由“惰性实践”而跃升为普遍的“人学”,由“构成的辩证法”经由“集合”与“群体”而抵达“历史”。如果说整体化运动是一种不息的循环,那么循环的内在驱动力仍然还是个体及其生命激情,而整体化运动就是萨特所理解的历史。有人因此将萨特理论话语的风格称为“工程师的设计”,而将后来的结构主义者称为“修补匠的作业”:前者建构语言、主体与历史,为语义语境立法,后者利用有限的元素进行无限的变换;前者向世界发问,拷问个体、群体乃至历史,后者却与人类活动的剩余物打交道,借以构成有结构的组合,声称“只有走出历史,历史才能通向一切”;前者借助结构来创造事件,后者凭借事件来突显结构。如果以“堕落”作为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精神生活的“主题歌”的话,存在主义与结构主义的依次登堂就可以视为这首“歌”的双重变奏,正如斯图亚特·休斯所说:“绝望年代的法国社会思想是从历史学开始而以人类学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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