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问题的理智工具,在一定的意义上消解了道德准则和道德原则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存在主义的伦理学则悬置外部客观世界,把道德仅仅作为纯粹自由的个人在精神上的相互关系,从个人的精神、情绪、心理状态等层面探究人的道德。元伦理学则以分析哲学的方式抛弃传统伦理学对客观普遍的道德准则、道德原则的寻求,一味地研讨分析伦理学的道德判断、命题、语句、语词的意义,力图清除道德判断、命题和语句的事实内容,把它们仅仅归结为个人情感、情绪、直觉的表达。境遇伦理学以约瑟夫·弗莱彻的基督教境遇伦理学为典型,他曾明确宣称境遇论的方法即相对主义,把基督教的一切其他道德规范都归结为“爱”,“爱”涵盖一切,结果使基督教的这种“爱”仅仅成为一种“意志、意向或态度”,“爱”成为一种极其抽象的主观的东西。总的说来,现当代的相对主义伦理学都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割裂了道德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道德究竟是怎样产生、怎样形成的?具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从哪里来?它们是怎样被人们所接受的?在伦理学的学科领域内,从道德的发生或形成机制来看,确实容易导致道德的主观主义。近代经验派和理性派的哲学和伦理学——特别是经验派的哲学和伦理学更接近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就其主要方面和本质来看,是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奠基思想基础的,应当说,这一时期的哲学伦理学思想必然包含非常突出的客观主义性质;但从其理论的实际来看,却呈现出了相当主观的色彩。理论家们的话语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遮蔽了道德本身所蕴涵着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辩证统一性质,这种侧重于从理论的、逻辑的层面来建构伦理学、阐述伦理学的学术研究倾向为伦理相对主义的生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要矫正这一不良倾向,伦理学的研究亟需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民俗学等学科的参与。
再次,伦理相对主义误解了道德的多样性与道德统一性的关系。一个社会及其道德体系与另一社会及其道德体系之间有根本差异,并不一定就意味着道德是相对的;道德的多样性与道德的统一性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与哲学上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世界的物质多样性的关系非常相似。世界是一个物质的世界,但这个物质的世界不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而是通过复杂多样的运动形态和存在形态表现出来。物质的多样性以其统一性为基础,物质的统一性通过其多样性而表现出来。与此相似,道德的多样性以道德的统一性为基础,而道德的统一性又要通过道德的多样性来表现。道德的多样性实质体现了道德的相对性,道德的统一性则体现了道德的绝对性,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多样化道德的存在,各种文化所制约的不同习惯的存在,这些情况与各式各样的非相对主义的伦理学理论是完全相容的。”例如,不同的文化传统在对待身患绝症的病人时往往采取了非常不同、被我们看作是相互矛盾的道德准则,但这种具体行为和其所遵循的道德准则的多样性和相对性并不意味着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体系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在这种矛盾冲突的表象之下蕴涵着道德的一致性、统一性。在中国和日本等国,医生通常不允许直接将病情告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本人,而是告知病人的配偶或其他家属,由配偶或其他家属来作决定,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使病人受到过度刺激或惊吓,让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较为平静地度过为时不多的日子;在西方大多数发达国家,医生直接将患病实情告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本人,充分尊重个人的知情同意权和其他自主权利,以利于病人自主安排自己的未来时日。在不同文化下的不同的道德行为从现象上看是相互矛盾的,但他们的不同行为都体现了对病人的道德关怀,从着眼于病人的利益这一根本点来看,这些不同的行为又体现了道德关怀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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