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1.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组成
(1)各专门委员会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常设性工作机构。它没有独立的法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
(2)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它们都是全国人大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由大会通过。
(3)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4)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专家若干人为顾问;顾问可以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顾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专门委员会的分类
(1)专门委员会分常设性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两种。
(2)常设性委员会有: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
(3)临时委员会是根据临时需要设立的,如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相关推荐:宪法论文:浅谈社会宪政
宪法论文:浅谈文化发展的宪法回应性考察
相关推荐:
下一篇:司考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