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党的执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扩大和巩固执政基础,就必须要树立宪法意识在宪法范围内活动,保证宪法权威作用的发挥。
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课题,其成功与否将决定着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存亡。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本文试图阐明这样三个问题,即为什么要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宪法在执政方式转变中究竟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为什么宪法能在其中发挥作用。
一、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社会基础
党的执政方式转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建国初,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执政党,但其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生产力状况,社会阶级结构,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建国前相比并未发生大的变化。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政治上高度集权,社会结构仍以工人、农民阶级为主,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的一元化社会。因此,用革命党的方式领导全国搞建设暂时还行得通,执政方式的转变虽偶尔提及,但并不显得迫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所取代,生产力高速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大量出现并掌握数额巨大的社会财富,政治民主化进程大大推进,法治国家目标的锁定,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以革命思维为指导的执政方式已显得不合时宜了,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十年“文革”也从反面证明,混淆革命党与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以革命的思维搞建设必将导致社会停滞不前,甚至给国家带来严重灾难。执政党与革命党相比有许多不同特点。第一,其阶级基础和价值目标发生了变化。在革命时期,革命党是以某个阶级为基础,其存在的价值和目标在于推翻现存统治,打破旧秩序,建立新秩序。而在执政时期,执政党所代表的不再是某一个阶级的利益,而是全民的利益,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维持现有秩序,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第二,由于阶级基础和价值目标的不同,执政党与革命党采取的手段和方式也不相同。在革命时期,革命党多采取较激进的手段。即使联合某一个或某几个阶级,其目的也是为了打倒与自己对立的阶级;而执政时期则要强调阶级调和,要尽可能地对各种政治力量进行整合,强调各阶级间的合作乃至全社会的合作,以促进社会最大程度的发展。所以,“在社会环境、历史任务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党必须自觉进行改革。从习惯于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的党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己任的党,从计划经济条件下运作的党转变到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党,从‘人治’环境中运行的党转变到法治环境下运行的党,从习惯于集权体制的党转变到民主制为基础的党,无疑都是巨大的转折,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一切自我革命。”嘲社会现实的深刻变化使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成为必然。
二、宪法在党的执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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