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反腐模式,尝试提出相应的和有效的政策建议。
一、网络举报成反腐新形式
举报是指公民或国家机关、法人、社会团体等为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和社会公共的合法利益,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主动向有关的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控告、检举有关人员和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请求依法查处的行为。目前,在我国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没有明确定义“举报”这一概念的内涵。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人大、信访、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质检、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都制定了举报制度,设置了举报机构,开展举报工作。
举报是发现腐败的一种重要途径,是群众参与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收入到2009年中央党校出版社发行的《中共党建词典》的新词条中。从网络反腐的过程来看,网络反腐“不仅是指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还包括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新房举报及有关投诉。这是一个受理和处理互动的过程。同时,还包括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的网上监督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总体而言,网络举报反腐是“通过网络技术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模式。”
二、网络举报反腐政策现状
(一)网路举报反腐政策发展
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
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2008年6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
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又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以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该网站专门受理民众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自2009年2月开通至2010年9月一年多,期间共接到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5528件,中央组织部及地方各级组织部门进行了认真受理查核,经查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583件,先后有1284名责任人员受到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正式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
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拓宽了举报渠道,除坚持原有走访、书信、电话等形式外,结合信息化迅速发展实际,增加了网络、传真等举报渠道,并实行检察长和有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接待举报制度。
2009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开通,接受实名或匿名举报。根据最高法要求,对网络举报要做到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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