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
[论文摘要]商务英语翻译是高职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职业必修课,但是由于学生英语基础知识薄弱、应用能力差,加上教师教学方式落后等原因致使课堂教学枯燥,课程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因此,文章建议以德国功能主义作为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的理论指导,对该课程进行合理的项目化设计,并分析了WORKSHOP模式与案例教学的应用。
一、引言
商务英语作为一种实用语体,它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领域。作为该专业的职业必修课之一,商务英语翻译课程教学有着范围广、专业性强的特点,且重严密性、科学性。它是对学生英语综合实践能力的一种训练,也是极具实用性的实践课程。但长期以来许多高职院校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没有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教师的教学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许多教师仍采用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一个篇章,要求所有学生都埋头完成,然后校对,其中的翻译内容经常与实际工作与生活相差太远。这种千篇一律的传统教学模式极大地限制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学生的学习也进入了一个误区。由于英语基础知识薄弱、应用能力差,学生们往往“望翻译而兴叹”。鉴于目前的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存在的不理想状况,文章拟以德国功能主义为理论指导,提出对该课程进行合理的项目化设计,并对WORKSHOP模式与案例教学的应用进行分析。
二、以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指导商务英语翻译教学
(一)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德国,代表人物有:Katharina Reiss,Hans Vermeer,Justa Holz Mantarri以及Christiane Nord。他们提出并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该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忠实性法则和忠诚原则。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比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比如启迪读者);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但通常“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除目的法则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h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而后者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其中,语际连贯次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同时从属于目的原则。
Christiane Nord作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集大成者和主要倡导者之一,她进一步提出了忠诚原则作为目的论的补充。忠诚原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即当发起者、目的语读者和原作者三方有利益上的冲突时,译者必须介入协调,寻求三方的共识。简言之,忠诚原则理论框架是为了兼顾发起人、目的语读者和原作者三方利益,避免译者随心所欲地改写。
(二)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对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的启示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长期以来,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缺少一个核心的理论指导,很多教师都是凭经验凭感觉进行教学。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笔者认为,德国功能主义理论给高职商务英语翻译教学带来的很大的启示,可以从以下三个面进行探讨:
1.德国功能翻译理论要求译者必须明确翻译目的、译文的对象和翻译要求。这一点对高职商务英语同样适用。高职院校商务英语翻译课程是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核心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关键的翻译技能,运用常用的技巧翻译商务文本的能力。根据这个目标,高职院校商务英语翻译教学过程中,教师须向学生阐明翻译目的、译文的对象。根据不同的翻译任务,向学生提供翻译纲要,尤其是对于篇章类的翻译任务,翻译纲要更显得重要。“翻译纲要”是指翻译委托人对翻译任务的要求。理想的翻译纲要要明示或暗示以下信息:译文的预期功能、读者、传播媒介、出版时间和地点,有时还包括译文的目的或出版译文的动机。翻译纲要要让学生充分理解翻译的目的与要求,而且使翻译任务更显得接近实际,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明确翻译纲要后,学生会从宏观视角去看待整篇译文,而不是只重视微观的词或句。这有利于强化学生宏观阅读策略和语篇意识。这时学生的阅读是以翻译决策为导向的,为设想的译文读者群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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