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上是一支新兴的正在成长中的金融力量。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风险投资成功运作的因素分析。
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把资金投向具有高风险领域以期取得高收益的投融资行为。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创建时间不长、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以期获得高额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投资中的风险并不是传统意义上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中遇到的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risk),而是投资主体基于自己对投资目标的分析、判断、预测,为了实现高额的利润而主动去承担的风险(venture),即是一种冒险。但这里的高额的利润已经被市场均衡理论证明其是正当且合理的回报:
市场均衡理论假定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展、壮大,也必须具备微观和宏观的双重因素。我国接触风险投资这个概念比较晚。在80年代中期,中国才开始了对风险投资的探索。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至1998年,全国22个省市创建的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以及科技信用社已达80多家,具备了35亿元的投资能力,为许多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宝贵的资金,风险投资业开始在我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特别是1998年,民建中央在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着名的“一号提案”——《加强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使风险投资迅疾升温,成为舆论界和社会各个层面关心的热门话题。虽然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很快,但由于我国风险投资的起步较晚,所以无论在运行机制、还是宏观和微观上都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政府在科技风险投资体系中的作用是倡导者和主要推动者。其主要任务为:1、建立保障风险投资正常运作的法律和规章体系。2、建立对各类机构运作的监督和调控体系。3、对各类机构建立、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植和支持。其次,我国风险投资法人股交易不畅和上市融资困难亦是主要的矛盾,这一点将在下文论述。
1.融资。我国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风险投资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等私人部门。据1993年统计数据,在美国风险资本中,年金基金(主要是退休基金)占54%,私人资本占7%。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是由政府部门发起,以银行贷款、财政拨款为主要构成,很少有来自大企业、保险金、养老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这一方面限制了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另一方面还使风险集中于国家身上,而无其他分散风险的渠道。由于资金严重匮乏,不少科研成果无法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据统计,我国每年有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2万多项,专利2万多项,但是成果转化率只有20%。其中形成规模效益的只有15%左右,80%的高新技术成果沉淀,得不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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