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市场管理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为电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通信事业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设施之一,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通信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通信市场由建立到逐步完善,为电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 对我国目前通信市场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的完善,通信事业获得巨大的进步,电信市场繁荣发展,欣欣向荣,但是通信市场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1 法制建设
1.1.1 没有正式的电信法
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为了强化对通信市场的管理,国务院颁布了“电信条例”,对通信市场进行规范。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条例,与专门的电信法还有很大的差距。放眼世界,按照惯例,各个国家在进行通信市场管理以及推行电信改革之前先立法,然后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后续的工作。而我国的电信立法严重落后通信体制改革,不能满足通信市场管理的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如果没有一部电信法就无法对多元化的通信市场进行规范。
1.1.2 地方法规混乱
我国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通信行业法规,但是存在着法律地位低、权威性差、有些法规本身就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不利于通信市场惯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1.2 通信管理局在地方的定位不明确
地方通信管理局在试运行期间,比较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是定位不明确。由于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导致与地方上的关系不好处理,出现了一些混乱。
1.2.1 与省政府机构的关系
第一,与省信息产业厅的关系。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已经建立信息产业厅的省,通信管理局可加挂省信息产业厅,对这条规定的理解出现了歧义。一些省的信息产业厅认为通信管理局是其下属单位,由信息产业厅行使对通信市场的管理。但是通信管理局的想法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信息产业厅不应该管理通信市场,该职能应该由通信管理局执行。为了维护通信的全程全网,只有通信管理局才能承担当地通信行业的监管。如果把省里的通信监管的一部分职能交给通信管理局,就会出现交叉监管,企业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通信市场的健康成才。
第二,与其它部门的关系。这些部门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等,它们的职能与市场管理比较密切。在通信市场管理的过度时期,一些领域出现了管理的真空,相关部门乘虚而入,造成政出多门等问题。
1.2.2 地方监管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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