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编辑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完善和改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论文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修改 职务犯罪侦查 检察机关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出了重要补充和完善。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庞杂,涉及条文众多,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应当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应对,将新刑事诉讼法落实到实处。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且在许多条文中体现了这一原则。这是《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体现。
人权,简言之是指作为人就应当享有的权利。现实的刑事司法理念中,“保障人权”不仅要保障人民群众的人权,也包括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受到刑罚处罚的罪犯的人权。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最容易被侵犯。反渎工作中常见刑讯逼供案件就是犯罪嫌疑人权利受到侵犯的典型。
(二)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首先,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要注重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既要依法惩罚犯罪,又要增强人权保障意识,尤其是要保障处于被追诉地位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其次,在自侦工作中,侦查人员要通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来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侦查过程中,从证据收集工作的规范性到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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