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重视司法公开的社会中。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89年的艾得蒙顿诉阿尔伯塔省检察总长一案中解释了法院公开的价值,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媒体公众和法院关系实务。
(1)能够确保证据制度发挥作用;
(2)保证司法机关与陪审团公正行事,并保持对主流价值观的敏感度;
(3)增进对法院公正执法的认同;
(4)为社区民众提供机会了解司法制度的运行以及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如何影响了他们。
因此,在加拿大,审判向公众公开,并可全程报道。
但是,为确保公平审判和诉讼的完整性,首席法官拥有掌控法庭程序的极为重要的权力。
公众参与法院诉讼程序并获得与审判相关的法院文件,既受到了法律教育,又增强了对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方式公平性的信心。
在使大众获知法院信息方面,媒体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普通公民主要在媒体有关法院活动的新闻报道中获得法律知识。
1.一般规则——开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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