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重视司法公开的社会中。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89年的艾得蒙顿诉阿尔伯塔省检察总长一案中解释了法院公开的价值,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媒体公众法院关系。
自由与言论不受限制的观念渗透在所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中,鉴于其重要性,法院及其运行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与批评,公开审判以及新闻界对庭审完整报道都属于公共利益,这是因为:
(1)能够确保证据制度发挥作用;
(2)保证司法机关与陪审团公正行事,并保持对主流价值观的敏感度;
(3)增进对法院公正执法的认同;
(4)为社区民众提供机会了解司法制度的运行以及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如何影响了他们。
因此,在加拿大,审判向公众公开,并可全程报道。
但是,为确保公平审判和诉讼的完整性,首席法官拥有掌控法庭程序的极为重要的权力。
公众参与法院诉讼程序并获得与审判相关的法院文件,既受到了法律教育,又增强了对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方式公平性的信心。
在使大众获知法院信息方面,媒体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普通公民主要在媒体有关法院活动的新闻报道中获得法律知识。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媒体公众法院关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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