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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用于地区可持续性评价的出发点就是:把地区的生态承载力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探讨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生态消费水平与地区的生态承载力之间的关系,以此确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地区可持续性发展评价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揭示生态系统服务在供给与需求方面的空间流转于地域分异,不仅提供了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线数据,而且是制定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政策依据。本文拟采用生态足迹分析方法,在对青海省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进行计算的基础上,评价了青海省可持续发展前景,并在可能改善的领域进行情景分析,探讨促进与改善青海省可持续发展的可能途径。
1.“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的要点释义
1.1生态足迹的概念
人类依赖自然提供食品、能源的生产能力,同时也依赖自然吸纳污染物的能力。为了测度人类对自然提供的各种生态服务的消费是否在其承载力限制内,Wackernagel和Rees提出了“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生态足迹的定义:任何已知人口(某个个人、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的生态足迹是生产这些人口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所需要的生物生产性土地总面积和水资源量【1】。
1.2生物生产性土地
生物生产性土地是指具有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域。根据生产力大小的差异,地球表面的生态生产性土地可分为6大类【2】:化石能源用地、耕地、林地、牧草地、建筑用地和水域。理论上讲,地球表面的各种土地类型具有排它性,即只能用作一种用途,而不能兼有其他用途,如用作耕地的土地就不能同时用作建筑用地开发【3】。
1.3关键的技术参数
1.3.1产量因子
产量因子(β),又称为生产力系数。由于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生产力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因而各地区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实际面积是不能直接进行对比的,这就需要一个生产力系数将各地区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转化为可比尺度。生产力系数可以用评价地区的某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平均生产力与其世界平均生产力的比值来计算。本为计算采用的产量因子【2】:耕地1.66,林地0.91,牧草地0.19,水域1.00,建筑用地1.66。
1.3.2当量因子
当量因子(γ),又称等价因子。由于生态生产性土地有六种,各种类型的生产力是存在差异的,为了能够体现这种差异,需要引入等价因子,将不同类型的生态生产性土地的生产力换算成可比的尺度。本文计算采用WWF在2006年提出的等价因子【4】:耕地2.21,林地1.34,牧草地0.49,水域0.36,建成地2.21,化石能源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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