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理性多元论(罗尔斯语)的文化背景下,存在着很多诸如宗教、文化、制度、价值等等的争论,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做为整合社会的隐性张力。
同时也存在着很多跨文化、跨时空的理性共识,比如说一些人类基本的道德原则,而诚信就是这些被普遍认同的道德原则之一,即使是不守诚信的人也希望所有其他人都遵守诚信原则,因为如果所有的人们都不守诚信,那么骗子也就无法再靠违背诚信的道德原则而获得私利,诚信行为不存在也意味着欺骗行为的消失,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合作的阻滞。当然理性共识不等于在实践上的一致行动,事实上到目前为止,社会始终存在违背诚信的行为,这不成问题,问题在于这样一种在道德认知上被普遍认同的诚信原则,为何在人类的某个历史阶段比如说当今时代一度出现实践上的危机而致使人们开始怀疑除了自古到今除了大量有关诚信的理论话语存在之外,究竟有没有真正的诚信行为?
一、诚信问题的提出及其领域划分
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呢?这些诚信问题是普遍存在还是只存在于一些特定的领域中呢?如果是存在于一些特定的领域中的话,为什么这些领域会存在这种问题而在它们之外的领域不会发生这些诚信问题呢?对此,我们略过目前学界已经讨论很多的关于诚信的定义以及诚信与利益的关系、诚信功能等问题不谈,为了使这个问题的讨论理路更明确,先从确立这个问题的问题域开始,即从范围的界定上来看,我们试想如果是单独一个人,比如在凄荒孤岛上的鲁宾逊,会出现诚信危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是更深入的思考,虽然没有诚信危机,他自己肯定或者具有或者不具有内在的诚信意识,我们可以把这种个人自己独处时状态称为“个人潜状态诚信领域”;再试想如果在比较重视家族观念的华人社会尤其是在中国向现代社会转型以前的传统社会中,我们和自己的父母或儿女或者好朋友一起生活或者在具有宗教信仰的西欧国家中的一些具有共同坚定信仰的某个宗派组织中一起生活的教友,他们交往会出现诚信危机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当然可能会出现一些个别的家庭或宗教组织里个别人之间违背诚信的情况,但我们是从比较普遍的意义上来考察这个问题的,这种个别人的非主流做法也不会对占主流的诚信行为造成危机。我们把这个领域的诚信归为“熟人之间诚信领域”;再进一步考虑,超出以上两个领域之外,我们在与社会中的其他人(主要是陌生人)进行经济交往、日常交往或者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政治交往等不可避免的社会合作中会不会像在上一种交往范围中那样不加考虑的对别人诚信或轻而易举地得到别人的诚信呢?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我们作为生活世界中的主体的直觉来考察还是从有关学者的关于这一问题的学术研究来取证,答案都是明显的,那就是这个领域中的诚信是很成问题的,尤其是在传统家族社会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们可以把这个领域的诚信问题称为“陌生公民间诚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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