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经典文本的命运往往犹如个体生命的历程,曲折而多变。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表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着述来说,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文本的命运。
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前奏”的马克思对布鲁诺·鲍威尔发表在《维干德季刊》(1845年第3期)上的《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一文中对《神圣家族》的责难的答复,即短评《对布鲁诺·鲍威尔的反批评的回复》最早刊登在《社会明镜》(Gesellschaftsspiegel,1846年第2卷第7期),未署名。这是宽泛意义上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中发表最早的篇目。但严格说来,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写完这篇答复之后,才在朦胧中形成创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计划,所以还不能把它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不能把它等同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圣布鲁诺》一章。(需要说明的是,这篇短评的文字同《圣布鲁诺》章中的一处非常雷同。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42卷第364—367页、第3卷第109—111页。)
此后,马克思、恩格斯一边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边为该书将来的正式刊印和出版做着努力,特别是在进入第二卷的写作之后,他们与众多出版商有着频繁的书信来往。除了联系出版事宜,马克思还委托约·魏德迈与出版商、实业家直接接触和谈判。但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出版商们表面看来对这部书很感兴趣,然而出于商业利益或者观点分歧,还没有谁真正愿意接受这本未完成的书稿,再加上当时德国的书报检查制度的干挠,所以出版事宜一直未落实。
原来打算在威斯特伐利亚创办一家出版所用来出版这部两卷本着作的计划宣告失败,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最终未完成产生了直接影响。当时,《费尔巴哈》部分还没有写完,对“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进行批判的第二卷手稿也还处于分散状态,没有作统一调整和合并。1859年1月,马克思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谈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和出版时曾说:“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里亚的出版所,后来我们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2](P34)。
当然,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未能出版,但其中的部分章节在当时还是以零散的方式发表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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