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帮助大家设计撰写论文,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了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供您参考!
在学习所得税一章当中,有部分特殊的业务比较难处理,笔者结合近几年教学经验进行详解,权作抛砖引玉。现举例如下:
1.若投资方的税率>被投资方的税率,则该部分投资收益为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
投资方持股比例40%被投资方 2008年末被投资方净利润收到(09.2)
(1)25%30%→永久性减差 100 40
(2)25% (2008.12.31)25%→永久性减差 100 40
(3)25%15%→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 100 40
08年末: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税法不承认,税法在2月份确认收入时才承认交税)
贷:投资收益40(会计上已确认收入,在2008.12.31确认)
Aⅹ(1-15%)=40
A=47.06(税前)。
投资方应交:47.06ⅹ25%=4.71
投资方应补交的税=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1-被投资方的税率)ⅹ(投资方的税率-被投资方的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应交补交所得税的公式完全一致。
所以08.12.31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40,递延所得税负债为4.71。
账务处理为:
08.12.31确认时借:所得税费用4.71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71
09.2补交时借:递延所得税负债4.71
贷:所得税费用4.71
借:所得税费用4.71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71
2.福利费
假设利润为100
3.业务招待费
按照实际发生额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假设销售收入是20000
4.公益性捐赠不能超过会计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5.银行的罚息、合同的违约金都可以扣除。
6.应纳税差异:将来多纳,现在少纳。(朝三暮四)
可抵扣差异:将来少纳,现在所纳。(朝四暮三)
无论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都分为两个阶段:发生阶段和转回阶段。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负债刚好相反。
一般情况下,分析会计和税法的差异时,只存在资产方面的差异,而对于负债而言,不存在差异(只有在预提产品保修费时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般情况下,对应的账户是商誉、资本公积—其他、营业外收支。
四、特殊交易与事项
(一)亏损弥补
1.税前补亏,具有抵税作用。
2.税后利润补亏,不具有抵税作用。
对于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其认定为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能够弥补多少,确认多少;弥补不了的,不予确认。
│-100│ 80│10 │ 5│ 1 │2 │ 6 │ 7│多余的交税
123456 78
第1年: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2(88ⅹ25%=22)
贷:所得税费用22
第2年:借:所得税费用20(80ⅹ25%=2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
第3年: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10ⅹ25%=2.5)
贷:所得税费用2.5
第4年:借:所得税费用1.25(5ⅹ25%=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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