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偷税、抗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数量上居高不下,且有不断上升趋势。 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浅论改革税务体制的思考。
涉税犯罪数量增多,涉案金额巨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的涉税案件发案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单个案件的涉案金额,也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万元,发展到现在的动辄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元。20世纪80年代初期,全国每年涉税犯罪案件只有200多起。而2005年1月到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税犯罪案件达9481起,涉案总金额110.5亿元,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掌握的涉案金额在l亿元以上的案件就有37起,这些案件涉案价税总额达124.27亿元。自1997年公安机关依法开始侦办涉税犯罪案件以来,至2005年7月,共立涉税犯罪案件87 325起,涉案价税总额1889.63亿元,平均每起案件涉案金额216万元,通过查处各类涉税犯罪案件,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8.74亿元。
发案面广,地域跨度大。一方面,涉税犯罪案件涉及的地域范围广,在全国的各个地区都有案件发生。就连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新疆、西藏等地也屡见不鲜,而且涉案金额与发达地区相比也毫不逊色。另一方面,涉税犯罪在纳税人的日常税务活动中发生的频率较高。因为种种原因,这一点没有在公安机关的立案统计中得到充分反映。但有人曾做过专门调查:抽取200户企业、80户个体工商户、80户纳税个人作为样本,统计表明,能够自觉依法正确纳税的,企业所占比例为30.5%,个体工商户仅为12.5%,纳税个人为26.2%。也就是说,只有极少部分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正确缴纳税款,而大多数纳税人没有依法纳税。在涉税犯罪案件中,跨地域作案的现象也非常突出。在偷税案件中,嫌疑人常采用外出异地经营等方式偷税;在逃税案件中,嫌疑人常把资金、产品、生产设备等转移到外地以逃避追缴税款;在骗税案件中,嫌疑人常通过不同的渠道从不同的地方取得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等实施骗税;在涉票犯罪中,特别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启用以来,大量的跨地区购买、出售、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不断涌现,使得涉税犯罪案件跨地域作案的趋势更加显着。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论改革税务体制的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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