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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

2017-06-08 14:12:00

简谈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

精品学习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国家审计

(一)国家审计的基本概念

所谓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审计。实施审计监督是确保国家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重要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目前,全球共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纵观全球,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立法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设在国会等立法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机关的财政经济活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美国、英国、俄罗斯、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挪威、芬兰、波兰、丹麦、埃及、以色列、科威特、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二是行政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设在政府等行政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瑞典、泰国、沙特阿拉伯等国。三是司法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同时独立于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拥有有限的司法职权,如法国、巴西、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四是财政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财政部门,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如瑞士等国。五是独立体制,即国家审计机关单独设置,同时独立于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向国家元首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元首负责将审计情况报告国会,如德国、日本、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塞浦路斯等国。

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属于行政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级别为正部级,由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行政首长为审计长,级别为正部长级。此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相继成立。

(三)国家审计的总体态势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国家审计呈现出以下总体态势: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财政审计大格局初现端倪。二是围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改进企业审计方法,实施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三是适应反腐倡廉需要,建立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四是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业同步审计,不断深化民生、投资等各项专业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上级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除外)及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临时事项。五是积极构建审计信息化环境,建立并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经济责任等联网审计信息系统。六是建设并维护国家审计监督法治体系,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覆盖面,提升审计公开的层级,加强审计执法的力度,拓展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七是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努力营造优质的审计环境。八是积极宣传审计成果,参与社会审计管理,服务并指导行业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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