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险是一个重要的审计概念,对审计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文章着重探讨审计风险的有关理论与措施。浅谈事业单位审计风险防范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形成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综合起来无外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审计对象和社会法律环境及自身组织建设方面的因素属于客观方面的原因,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及在审计过程中选用审计程序和方法等因素,则属于主观方面原因。
(一)客观原因
首先,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欠缺直接带来审计风险。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内部审计人员很难客观、公正地对所进行的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
其次,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作业标准不规范。虽然现在有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但法律级次明显偏低,操作性不强,并且对于具体作业标准未有明确规定。因此,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主观原因
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包括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专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审计经验是审计人员应有的一种重要专业技能,需要实践的积累,相对于复杂多变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如果经验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就会无从下手,使应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来,出现漏审或查的不深不透,不能就一些现象和有价值的线索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也会作出误判等。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工作责任心也影响审计风险,如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故意放弃对重大问题的追查和披露、提供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等,不仅直接影响审计质量,还大大增加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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