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木昌彦的定义,关系型融资是一种初始融资者被预期在一系列法庭无法证实的事件状态下提供额外融资,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融资活动中的博弈分析。
初始融资者预期到未来租金也愿意提供额外资金的融资方式。那些不属于关系型融资的形式就是保持距离型融资(arm’s-length financing)。
换言之,关系型融资模式是银行与企业之间以关系、长期合作与信任为基础的融资形式。而保持距离性融资模式则是以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1)在关系型融资和保持距离性融资模式中,投资者均为银行。主要区别是,在关系型融资中,银行与企业进行重复博弈,而在保持距离性融资模式下,银企只进行单次博弈。
(2)博弈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即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还贷意愿及能力等信息都不完全了解。企业在博弈中存在信息优势。
(3)博弈双方均为理性人,且厌恶风险。在博弈过程中,双方都知道彼此的选择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所做出的。
(4)银行贷款给企业将得到收益10,用于别的投资将得到收益5;企业得到银行融资会获得净收益10,通过其他渠道融资只能得到净收益5。
(5)企业不偿还贷款会带来D的信用损失。
在单次博弈中,我们假设企业投资项目成功。当企业违约,不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无法进行追究。此时,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有两种选择,提供贷款和不提供贷款;同时,企业也有两种策略选择:偿还贷款和不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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