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激励范畴划分
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激励范畴应该包括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具体可以划分为:权益层、经营层和操作层。
1.权益层
权益层指通过对企业投资(包括人力资本投资与非人力资本投资),并以法定途径获得企业所有权的整个群体。在通常情况下,权益层即企业所有股权持有人。它具有这样一些特征:(1)企业终极所有者,即其对企业的所有权以最高合约——产权的形式受法律保护。通过产权合约而享有包括剩余索取和剩余控制权在内的一组权利。(2)承担最大的不确定性。权益层不从公司中支薪,其惟一的收益来自企业生产经营的剩余利润。当企业经营好时,其是最大的受益者,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其是最大的受损者。权益层也因此成为与企业相关最为密切的一个群体。(3)高流动属性。企业所有权的转让,保证了在企业所有利益相关群体中,这一群体的可流动性是最大的。特别是企业上市后,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等同于企业权益层的流动性。
权益层从传统意义上来说是企业激励安排的主体,委托代理合约中的委托方。在企业激励过程中,一切的激励安排与机制设计,权益层的取舍起决定性的作用。但在现代企业中,权益层绝对性的主体地位已大大地动摇,主要是因为权益层的分散与流动性,使其在执行主体责任时又发生了新的代理问题——委托给董事会。股权高度分散的现代企业,在资本市场高流动性的条件下,权益层并不是一个非常稳定的群体,经常不能独立而一致性地占据传统的主体地位。这一切,在权益层内部对于权益层的个体而言,后者不得不经常在“举手投票”无效的情况下,“用脚投票”,即卖掉股票走人。也正因为这样,使权益层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企业激励的客体对象。对这一阶层激励的目的是保持其对企业投资的兴趣,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治理与监督。
2.经营层
经营层指在企业中专事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等职能的群体。这是现代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事实上的控制者。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经济学中,常将经营层与“企业家”,或代理人联系在一起,而管理学中则常理解为企业管理者。在经济学理论中,对于企业家并不存在一个统一认同的概念。但可以用是否遵循市场均衡的观点来判断这一理论对企业家理论的认可与否。如果遵循市场是均衡的观点,则认为竞争可以使市场达到自动均衡,那么企业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正因为如此,以完全市场为前提假设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厂商理论完全抛弃了企业家的概念。相反,马歇尔、科兹纳,奈特、利本斯坦、舒尔茨等经济学家都认为市场是非均衡的,企业家有使市场趋于均衡的作用。对于企业家角色的资格问题,各经济学家也各执己见,如张维迎认为只有有一定资本的人才有资格充当企业家,资本是反应一个人经营才能的重要信息,而熊比特则只从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方面认定企业家资格,甚至认为企业家具有一种凌驾于市场结构之上的“超人”的力量。不论如何,对企业家的行为特征归纳起来有这样几方面,即机会敏感性、创新性、承担风险和挑战不确定性。相对而言,管理学中的企业管理者容易被人将之与“企业保管者”相联系。虽然如此,企业管理者应该是一个较企业家更为宽泛的概念,企业家包涵在企业管理者其中。我们将能以市场机会为驱动力,战略性地果断决策,有效进行企业组织与控制激励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确定为企业经营层范畴。
一般而言,经营层都是在企业支薪的,同时,享受以绩效为基础的报酬政策。如上所述,企业经营层对企业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是企业激励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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