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与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阅读下吧。
摘 要 首先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概述入手,明确清产核资的必要性即界定产权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了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的关系,力图达到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认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从而有利于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 清产核资 国有企业 产权制度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1 清产核资的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大量的国外资金开始介入,由于我们在许多管理工作中一时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以及经济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等原因,致使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
(1)由于管理松弛,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外设账的情况十分普遍,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
(2)由于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机制,许多企业、单位随意化国有资产为集体所有,甚至化公为私,以各种方式私分或侵蚀国有资产,在境外企业中,侵蚀国有资产权益的现象更为严重;
(3)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背离过大,不仅企业技术更新困难,而且造成产品成本失真,企业经营成果难以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得到正确的评价和考核,在中外合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蒙受很大损失;
(4)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评价办法,国家资金投入与效益产出严重脱节,许多企业片面追求资本占有最大化,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生产消耗多,产品成本高,资金周转缓慢。相当部分企业、单位短期行为和“吃老本”情况非常突出,经营长期虚盈实亏,利润和收益分配严重向个人消费倾斜,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十分突出;
(5)许多地方、部门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缺乏整体效益观念,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甚为突出,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产出结构严重失调,现有生产要素难以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大量资产长期不能发挥有效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也阻碍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为此,必须通过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在摸清“家底”的过程中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加强企业管理,堵塞漏洞,进一步为搞好经济核算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依据。
清产核资,摸清国有企业“家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明确产权、界定产权的过程。从会计学角度来看产权界定,实际上就是要甄别和确认企业财产的资金来源或所有权的归属,即在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甄别企业各所有者和债权者对企业全部资产拥有的权益。国有产权界定就是甄别和确认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国家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产权界定可以区分为两个层次: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其目的是要明确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已明确所有权归属基础上,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各项权能之间的界定,或对财产所有权实现过程中各产权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界定,其目的是为了合理调整财产所有权实现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关系,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和扩大所有者利益。
2 清产核资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系
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它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联系十分密切。
2.1 清产核资为产权制度改革的资产评估工作做好事前准备
在评估前全面清查账户,在资产评估目前要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评估的正确。
(1)要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清查,是否有应计或少计收入和支出;对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低值易耗品摊销是否按照一贯性原则,有否少提或多计。
(2)对债权债务进行清查,重点是清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未入账的收入,各项应交税金是否计算正确,是否有未反映的漏交税金情况。
(3)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中,可能收不回、账实不符或无投资收益的不良资产,这些应全部列出清单供会计师事务所核对,做出正确评估。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必须在当年及时作好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反映企业资产真实情况,确定原所有者应有的权益。
2.2 清产核资是产权界定的前提、基础
通过清产核资,要达到“家底”清楚,所有权界定明晰,账实、账账相符的目的,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实国家资本金,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资产的优化配置。由此可看出,清产核资的目标就是为了进一步理清界定产权关系,从而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
2.3 明晰产权关系为下一步的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方便
目前,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究其根本原因是产权不清晰。产权不清晰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2.3.1 产权缺少明确归属
其中包含有产权必须归属于一定的产权主体和共有产权必须有有效的代理两层含义。从第一个方面来看,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组织结构表面上类同于股份公司,如所有权与控制权(即经营权)相分离,经理控制权较大等,但仔细分析起来,又有以下特点:
①企业所有者只有一个———国家(从这一点上,国有企业有类同于独资企业),而且是虚置的,如果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来代表它行使所有者职能(尤其是剩余索取权),那么它将名存实亡。
②即使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事会等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状况实施监管,但由于它们既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又不拥有剩余索取权(不像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所以,从前面两点来看,要实现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再回到过去集权制体制下)。最致命的是国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不可交换性,又“必然使资源的决策权和对其他要素所有者的监督权产生相当大的相机选择”。也就是说,在缺乏所有权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所有权与控制权(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离,甚至接近彻底分离,从而使经理的权能急剧膨胀,并为了其自身的目标利益考虑,出现所谓的“目光短浅”的做法。于是出现了诸如假账、虚账及账外资产等现象,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从第二个方面来看,共有产权由于属多人所有,在产权主体内无法避免个人成果被集体分享,加之交易费用过高,各产权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就每一问题达成共同协议,因而必须选出代表以代理他人产权。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以共有产权的代理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目前所说的国有企业产权虚置也正是指产权缺少有效代理。近年来,我们强调将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职能分开,国家对企业的监督职能大大削弱,而新的国有产权的代表机构又尚未完全建立,产权虚置问题自然显得比较突出,企业的会计信息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会计信息失真也就不足为怪了。
2.3.2 产权界定不明确
产权界定不明确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理由有:
①产权界定不明确,将会使部分产权置于公共领域,形成所谓“公共产品”,为谋求公共产品产权利益的企业往往扭曲会计信息。例如,承包经营,产权界定是基于短期利润指标,承包人就倾向于通过少提或不提折旧、将费用资本化等手段追逐短期利润,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
②产权界定是确定会计信息监督权限的前提,产权与监督权如不对等就无法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所以,明晰了产权关系后,企业的会计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出现假账、虚账等,使得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从而为下一次的清产核资提供了方便之道,也更有利于经济的良好健康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与国有产权的界定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所以,大力搞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国企的产权制度改革起着关键的作用。笔者建议,国有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以此来界定产权关系,实现产权明晰化、资本化和人格化,提高财务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以真正的法人实体走向市场提供内部条件,顺利实现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3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应注意事项
各级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清产核资工作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审核资产损失。参与清产核资的各级企业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家底”,找出本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各级负责人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要有前瞻性思维,工作的着眼点不局限于对过去和现在状况的清理清查,要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关注那些对未来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的事项,挖掘出那些潜在的,但会对企业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将这些事项和因素纳入管理制度调控的范围,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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