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新华富时中国 A50 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除了比中国A股的交易时间早10分钟开盘和晚5分钟收盘外,还另外安排了 T+1 时段的交易, 下面是新加坡指数期货对我国股票指数期货的影响分析。
1986年9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抢先日本推出了日经225指数期货,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时机的选择上,新加坡交易所抢先推出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和当年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十分相似。现在的中国与1986年的日本有许多相似之处:长期的经济高速发展激发了投资者对本国金融衍生品的巨大需求,但是本国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上处于保守和管制的状态,使相关的投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新加坡交易所的新华富时中国A50 指数期货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国内造成影响:一方面,吸引绝大部分有意参与A股指数期货交易的海外资金和部分国内资金,增加市场监管难度。新加坡已是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其金融领域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与国内相比有较大优势,因此QFII的套期保值资金在新加坡交易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同时又可以回避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问题及可能出现的监管问题。另一方面,拥有对国内A股市场的部分定价权。根据研究表明,股指期货加快了信息传送到现货市场的速度,提高了信息定价的效率。因此对A股市场影响较大的信息今后很可能率先在新加坡交易所的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上得到体现,并进而带动A股的现货市场走势,相关成份股的走势无疑将受到更大的影响。
2 新加坡金融交易所成功推出日经指数和摩台股指期货原因分析
(1)SGX 抢先推出别国或地区指数期货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最具成功的是 1986 年 9月抢先于日本推出日经 225 指数期货和1997 年抢先推出中国台湾市场指数期货——摩根台指期货。流动性是衡量指数期货合约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2005年这两类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量分别是日本与我国台湾本土市场的 66.5%与 117.1%。日本的大阪证券交易所是在1988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的,在日经225指数期货的交易量上,日本花了15年的时间才赶上新加坡的交易量。
新加坡金融交易所能够成功推出日台离岸股指期货,日台本土金融期货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模式是新加坡日台离岸股指期货成功的重要背景因素。日本分业监管缺乏专业性和统筹协调性。日本未设立专门的期货市场监管机构,是由不同职能部门对期货市场分别实施行政监管。农产品期货由农林水产省负责监管,工业大宗原材料由经济产业省负责监管,而证券及金融衍生品由大藏省负责监管。由于实现分业监管,日本虽然存在相对完善的统一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但缺乏与之相应的统一监管主体,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既缺乏专业性与市场发展的统筹规划,又阻碍了金融创新与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在新加坡推出日经225股指期货的以后,日本相关部门没有做出迅速的反应。推出本土的第一个股指期货大阪50指数期货合约晚了一年,而推出日经 225股指期货则是在新加坡推出了同类股指期货后的两年。从而在股指期货发展的初期陷入了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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