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村妇女现代意识的培养
摘要:在数量庞大的农村妇女当中普遍缺乏经济独立、少生优育、参政议政等现代意识。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对其个人、家庭及农村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开展多种技能培训,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少生优育政策鼓励等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以期发挥农村妇女在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
关键词:农村妇女;现代意识;培养途径。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女性人口的数量为63319万,占总人口的48.47%,女性同男性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但生活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女性主体性作用的实现程度不同。在城镇,妇女受传统影响较少,现代意识较强,具有男女平等的观念,追求政治、经济、文化上与男性的平等地位;在社会上拥有一份职业,并以之为平台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经济等活动中去;努力摆脱自我卑弱、自我束缚的心理状态,既体现自身的价值,又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但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目前仍有三亿多的女性生活在广大的农村,由于生存环境的闭塞,传统因素的影响至深,加之农村妇女自身条件的各种限制,特别是在自我意识上未能实现“自觉”,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仍是“一天到晚围着锅台转”的生存模式。经济上的绝对依赖束缚了她们的自主意识,同时降低了她们的抗风险能力,不仅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很有可能成为阻碍其发展的力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培养农村妇女独立自主的现代意识,认识到其主体性地位,提高自身能力,并积极参与到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建设当中去。
一相关概念界定。
现代意识是与传统意识相对的,其主旨是培养农村妇女具有独立自主、自强自立的意识。具体说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独立意识。
经济地位决定着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程度,没有经济地位的独立,妇女在家庭地位中的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等只能是空谈。物质是基础,恩格斯曾谈到:“如若实现妇女的解放,第一个先觉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1]一份被社会所需要的职业对于女性独立至关重要,一旦女性经济独立,则婚姻就不再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么简单,经济独立不仅能改变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同时也会使她们获得自尊及人格的独立。
(二)少生优育意识。
生育观念直接支配和制约着人们的生育行为,现代生育观念是重育而不是重生。农村的重生究其根本原因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农业生产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由于男女两性之间的生理性差别,家庭注重生养男性,同时提倡多胎。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社会观念的转变,需要的不再是大量的劳力资源,而是更倾向于智力资源,因此“生男生女都一样,妇女也能当英雄”的朴素观念诠释了现代生育理念———少生优育,关键在于后天的培养。
(三)参政议政意识。
妇女与男性一样在我国社会建设中都居于主体性的地位,公共事务、社会建设不再只是男性的责任,同时也是女性的义务。社会的发展需要全体民众的参与。
二农村妇女现代意识缺乏的表现。
遍观农村妇女生存意识的现状,普遍的缺乏现代意识,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农村妇女经济依附现象普遍存在。在广大的农村,妇女的正职是“全职太太”,操持家务,哺育后代,无闲暇时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没有自我空间。家庭的经济收入完全依赖其丈夫,这导致如果出现婚姻家庭问题时,农村妇女往往采取妥协态度。有学者在对广东省阳东县某村实地调查时曾访谈一留守妇女,问其是否担心自己在外打工的丈夫有外遇时,其回答说:“遇到那种事情没办法,靠自觉。逢场作戏可能有,但人家不抛掉你(就行了)。几十岁的人,离了婚,他有得娶,谁娶我啊。”[2]可见经济的不独立,也造成人格上的依附。
其次,农村妇女生育观念落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生育性别偏好男孩。70年代初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头胎是女孩的家庭,不惜远走他乡,躲躲藏藏的超生以期生育男孩,影视小品《超生游击队》生动地反映了此现状。(2)重生不重育。虽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在广大的农村许多家庭都不只一个孩子,孩子多,又加之农村妇女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儿童的教育基本上采取放任自流型的教养方式。由于旧的生育观念造成一些农村家庭子女较多,父母无力承担多个子女的教育投资,这使得我国农村地区女童辍学的情况尤为严重,这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下一代的子女早婚早育,且日后教育堪忧。
再次,农村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薄弱。在广大农村,“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影响颇深。与农村最接近的政治是农民自助组织的选举活动,包括选举村长及村委会的其他成员,但是一般情况下,所谓选票只有一户的男主人名额,妇女无投票权。同时妇女们认为公共事务与经济建设等是男人们的事情,从心底认为自己是应被公共事务排除在外的,并无热情去参与其中。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城市扩建,城郊失地农民增多。在土地政策变更中利益受损的农村妇女,部分未能意识到自我利益的损失,部分虽意识到但不知道怎样去维护,一般只得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三培养农村妇女现代意识的重要性。
农村妇女现代意识普遍缺乏的现状使得培养其现代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妇女现代意识的培养不仅有利于其个人及家庭的生存,同时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从个人层面上讲,妇女的现代意识有力地推动个人的发展。农村妇女现代意识的培养,有关研究表明,中国农村妇女群体自杀率偏高的原因是:主观上,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缺失与不平等导致这一群体的素质普遍低下,对个体价值,尤其是生命价值不觉醒;客观上,以土地承包权为首要内容的财产权在事实上的缺失和不平等使妇女的生存基础相对薄弱[3]。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是推动农村妇女自我觉醒的开始,思想是行动的先锋,促使其对自身形成正确的认识,认识到生存的价值,能有效地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提高抗风险能力。并以此为基础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自信,增强个人生活幸福感。
从家庭层面上讲,培养农村妇女的现代意识对于个体家庭现今及未来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农村妇女如果具有经济独立意识,就会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生产中去,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还会使家庭中夫妻双方的地位能够持衡,实现各自人格的独立,家庭内部的和谐。此外,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家庭教育中担任主要角色的母亲,自身的育儿理念是否正确关乎下一代的成长发展。具有开明独立意识的妇女在子女教育上将会对子女产生耳濡目染的良好影响,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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