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与党委和政府的关系,特别是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张志刚、曹玉海认为,要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人大与党委的关系。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从而正确地发挥作用、实施权力、履行职责。 1999年12月11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和《中外法学》杂志社联合举办了"人民代表大会20年发展与改革理论讨论会"。会上就如何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解决人大权力虚置的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讨论。蔡定剑认为党与人大的关系以及人大在整个政治制度中的位置不顺、党的决定权与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党和政府共同决策与人大行使监督权之间存在某种交叉,导致人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时,是少不了要处理人大与政府的关系。
在各级人大中,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的关系说是非常重要的。1998年5月21日中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汇报了省人大的工作情况,党组书记袁启彤同志作了"关于做好省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几条原则意见"的汇报。袁启彤说的第一条原则是"在人大工作中,必须宣传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的地位。"他指出:"各级人大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省人大必须找准自己的坐标,摆正人大自身的位置。" 从人大工作的实践来看,各级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方面的认识应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说起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不少人也总是说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要善于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其实人大就是这样做的,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有不顺的地方,人大的同志常说人大工作难开展。有时,党委对人大有意见,人大对党委也有意见。具体表现在哪里呢?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都觉得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因此,把存在的这种关系不顺的现象扣上“体制问题”,不了了之。好像说人大与党委关系不顺责任全在于政党身上。但从一个省的范围来看,各市(县、区)均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指导下,为什么有的地方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就能处理的很好,而有的就处理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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