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
按照我国财政部2001年6月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其基本作用是:①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②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事业单位资产安全、完整。③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国际接轨的呼声越来越大,而在与之接轨之前,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现状还是很不乐观的。
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单位无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2003年审计署就对国家体育总局查出的挪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建设职工住宅。老问题还没解决清,2005年又有体育总局体彩中心两个公司违规获利5.58亿元的新闻被爆出。如果内部控制真的能起到其应该发挥的作用,如此这巨大的数字又从何而来呢!中央部门尚且如此,地方上的问题更是多如牛毛。
(1)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内部控制建设不到位,实施不起来的问题。许多单位迄今为止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仍用财务制度代替内控制度,仅就其开支范围、标准加以限制,它只能规定财政资金使用的方向,并不能解决单位资金安全性问题。没有书面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所谓内部控制仅仅是凭财务人员的经验以简单的控制,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够科学、规范,执行也是没有力度,根本起不到监督制约的作用。
(2)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事业单位的领导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对内部控制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到位,整个单位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更有的领导还认为内部控制是对自己的控制,有了内部控制就是对自己的缚手缚脚,不能再一个人说了算,不能再一言堂,对内部控制建设更是漠不关心,认为那只是一个挂在墙上应付上级检查时的工具。如果真的有人按照内部控制的规章执行,触动了他的利益,他还会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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