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日益成为调整人们日常行为不可或缺的准则。就我们国家来说,自从新中国建立以后,法律体系的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以下就是为您提供的试论我国民法法典化进程。
民法作为一部保障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发展的重要法律,却因为种种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因素而发展相对较慢,故而我国至今尚未有一部成文的《民法典》。但可喜的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我国正在积极制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典》。
其实我国在制订民法典的探索上已经做了很多的努力,1954 年、1962 年、1979年曾三编民法, 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 均未成功。改革开放以后, 为了解决紧迫的社会经济生活难题, 我国民事立法转而求其次, 主要走单行民法系列的道路, 制定了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1985 年,我国制定了一部带有准基本法性质的《民法通则》作为民法典颁布之前的过渡法律。并于 2002 年 12月 23 日制定了一部民法典(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积极制定系统的民法典性质法律的同时,我国又颁行了很多民法领域的单行法规。特别是 2009年《侵权责任法》和 2010 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我国民事单行法立法已步入尾声。由此可见,在立法技术上来说,我国已经基本做好了制定《民法典》的准备。本论文也将致力于探讨我国已有的立法准备情况与尚存的缺失。
自从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都有了极大的发展。首先是所有制上的变化,我们已经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经济制度方面,我们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方面,我国不断推进政治改革,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努力建立民主公平的政治体制。在文化方面,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思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与道德水平也在不断提升。这些改变都极大的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优化了社会环境。同时也使制定《民法典》的条件不断成熟。
除了不断成熟的条件外,我们更多探讨的是我们应该有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呢。现在的理论界有许多争论,如存在“松散式,联邦式”的思路、理想主义思路以及现实主义思路等等。从编制结构来说存在法国式、德国式、以及开放式等等理论。在编制内容上来说存在是否要民商合一,人格权是否要单独设编等等争论。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讨论的问题。
相关推荐:
下一篇:浅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