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和翻译的结合,称之为翻译美学。美学可以指导翻译的理论与实践,借以在翻译领域发展自身;翻译美学是翻译理论与文艺美学、古典美学及现代美学有机结合的产物。翻译美学将翻译界公认的三元关系“原文—译者—译文”中的译者定义为审美主体,而将翻译原文与译文定义为审美客体,主要探讨审美客体、审美主体以及主客体与接收者的关系;翻译审美各层次的再现手段以及翻译的美学多维化标准;通过探索研究提高译者同时驾驭两种语言互译中的美的鉴赏能力,进而真实表现两种文化交相辉映的丰富内涵与深厚的底蕴。
电影作为一种世界性、大众化的艺术形式,在各国的文化交流中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电影翻译也备受关注。在某种意义上,首先直达观众视觉与听觉的是电影片名。当电影片名呈现在观众面前时,观众会自然而然地由影片名联想到影片所讲述的内容。所以,在电影片名翻译中体现文化价值,促进文化交流和理解,是电影片名翻译的重要任务。包惠南提出,影视片名的翻译“既要符合语言规范,又要富有艺术魅力,既要忠实于原片中的内容,又要体现原名的语言特色,力求达到艺术的再创造”。虽然在英文电影片名的翻译中一般采取的翻译方法有直译、意译、音译及创造性译法等几种方法,但在中国却出现了“一国三译本”现象,即英文电影片名的翻译出现了三个中文译本,即中国大陆的译本、香港以及台湾地区译本。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审美文化和审美客体的再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随着文化和审美观念的日益融合,英文影片的译本也渐渐走向统一。
一 审美主体的审美观与审美文化的差异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既是原语的接受者,又是目的语的创作者,译文的好坏与译者关系极为密切。如果说翻译是一门艺术,而译者则无疑成为这门艺术中的“艺术家”。作为审美主体的译者会在翻译过程中将其本身的个性、气质、艺术表现力以及行为习惯等不知不觉地表现在翻译作品中,形成独特的翻译风格。
中国的审美文化从古代时就与伦理道德和政治功利紧紧相连。但是在具体的艺术创作和大众的审美实践中,却有着与这种审美观完全相左的另一种潮流。这种潮流更加反映了新兴市民的生态与心态,表达了市民对人情事理的崭新看法。尽管如此,受伦理主义美学传统的影响,这种文以载道、醒世劝善的思维定势并没有彻底的扭转,继而形成了较为含蓄的审美文化。中国大陆的译者由于长期受到这种审美文化的熏陶,在翻译创作中也几近于保守,在电影片名的翻译中也多倾向以直译为主。比如,电影“Bodyguard”(1992)、“Brave Heart”(1995)和“Mr.& Mrs. Smith”(2005),中国大陆的译者分别将其翻译为《保镖》、《勇敢的心》和《史密斯夫妇》。
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受西方审美文化的影响较大,尤以香港最为明显。自古希腊时期起,西方审美文化的一个支点就是宗教思想。到中世纪时,“哥特式”成为美学一大象征。而在近代,宗教精神更是推动了浪漫主义的大潮,一代浪漫派创作大师从中汲取其创作的灵感和激情。再晚些时候,西方的许多作品中出现了人物灵魂艰苦跋涉、追求道德完善、宣扬勿以暴力抗恶、要爱一切人、自我牺牲之类的宗教主题。直至19世纪末20年代初,随着现代主义的出现,审美文化出现了自由主义倾向。受到这种审美文化发展历程的影响,港台电影片名的翻译也呈现多元化特点,多采用意译和创造性的翻译手法。比如,电影“Pirates of the Caribbean”(2003),在港台地区就被翻译为《神鬼奇航》。
相关推荐:
下一篇:谈希腊古瓮颂中的美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