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美”的用法与种类或含义,翻开美学的历史,我们还真的能发现许多有关“美”的种类或含义的看法,只是这些看法虽然被记录在史册中,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两种基本的美及其不可通约性。
关于“美”的分类,人们有许多种角度,有的人从日常使用与科学使用的区别来分类,把美分为日常含义上的美与科学含义上的美两种;有的人则从形态上来分类,把美分为优美、崇高、喜剧、悲剧等范畴,等等。但这些分类方法都没有涉及美的本质。在这一章,我们直接从美的本质入手来考察美的种类。所得结论适用于本书的全部内容。
早在18世纪,英国美学家哈奇生就对“美”进行了分类,他说过这样的话:“美有本原的和比较的两种,或则有人认为‘绝对的’和‘相对的’这两个称呼更恰当。”
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狄德罗则把“美”分为实在美和相对美两种,他说:“……同一对象,不管它是什么,都可以孤立地、就它本身来考虑,或者就它与其他对象的关系来考虑。当我声称一朵花美,或一条鱼美,我意味着什么呢?假如我孤立地考虑这朵花或这条鱼的话,我所意味的没有别的东西,不过是我在组成它们的各部分之间,看到了秩序、安排、对称、关系,因为所有这些字眼只是以不同方式来观察关系本身而已。在这种意义之下,凡花皆美,凡鱼皆美。然而是什么美呢?那就是我所谓的实在的美。
“假如我考虑花、鱼,就它们与其他花、其他鱼的关系来考虑的话,我说它们美,意思就是:在同类的存在物之中,花中这一朵,鱼中那一条,在我心中唤醒最多的关系观念和最多的某些关系;因为我马上要让大家看见,由于各种关系性质不同,它们对美的贡献,也就彼此有多有少。我可以断言,在这种新方式之下考虑对象,就有了美和丑;但是什么美,什么丑呢?那就是所谓相对的了。”
康德也把“美”分成了两类,他说:“有两种不同的美:自由美(pulchritudo vaga),或只是依附的美(pulchritudo adhaerens)。前者不以任何有关对象应当是什么的概念为前提;后者则以这样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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