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人猿揖别以来,人类的祖先们就开始了对美的追求的漫漫历程,并留下了这样一些清晰可辨的足迹,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现实丑向艺术美的转化。
直到近代,伴随着尼采的一声惊呼“上帝死了”,伴随着达尔文的进化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弗洛伊德精神的分析法的发现,人类在关于人、历史和自我的透视中有了革命性的突破,丑才作为一种实践本体的存在,逐渐真正撞入了艺术家们的审美视野,以其独立的艺术姿态向世人展示了其别样的审美价值。尤其是1853年罗森克兰兹的《丑的美学》的出版,标志着丑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形态登上了美学发展的历史舞台。一时间,现实生活中的丑如暴风雨般袭过来:节节上升的青年自杀率,吓人的酒精中毒人数,普遍的精神沮丧,难以节制的恐怖活动和犯罪行为……不仅如此,艺术界也为之沸腾了:音乐在巨匠贝多芬时代有了嘈杂凌乱的音程和刺耳的不和谐音,戏剧在莎士比亚手中开始注重“描写纯粹个性特征以及一切缺点和瑕庇”,诗歌在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中将“丑”和“恶”升华成为了审美对象,文学又将阿Q和葛朗台等丑恶形象搬上了生活表演的舞台。如此这般,“丑仿佛是一只五彩的画笔,先是在美的图画上勾勾点点,继而画出了美女身边丑陋的老太婆,可它的画兴一起便无法抑制,继而又涂上了荒诞和滑稽的颜料在画布上肆意地涂抹起来”[1]。
当然了,在这样一段丑的发展历程之中,人们对其的态度也是随之不断变化发展的。他们由惊愕、费解到愤然、诅骂,然后在更多冷静地思考这一切时痛切而深刻地认识到:这是社会生活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艺术美学的发展使之然,我们应坦然地接受丑的到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在社会生活中去发掘它的独特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发挥我们主体的能动性,积极地将其转化为艺术美,从而在更高的标准和更深的层次上真正体会丑艺术深刻的现实意义。
说到丑,我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从美的本质(“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2])出发,得出丑的非人性的特质,即人的生命能力不能全面发展。因此,丑 “是歪曲和否定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象,它的存在阻碍和妨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发挥与显现,因而在审美中是一种负价值”[3]。所以,从内容方面看,丑是社会生活中与人的本质力量相悖逆的事物;从形式方面看,丑是违背形式规律的、畸形的、有缺陷的或无序的感性形式。而现实生活中的丑正是丑的本质的具体体现:嘈杂响亮的噪音让人心躁不安,四处横飞的苍蝇令人反胃欲吐,恐怖凶杀的现场使人毛骨悚然……这些丑的对象让人们避之尤恐不及,因为他们只是审美活动中的负价值,同人的本质力量所追求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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