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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直在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的撞击与融合中寻求发展,而一次次的撞击无时不对科学技术与伦理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促进作用。近现代科学的发展,没有什么比生物医学科技制造出更多新的伦理难题了。一方面,生命科技在研究生命现象及其本质、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拓宽了我们的视野,生命科技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人类有可能进入一个按照自身需要改造和创造生命及新物种的科学领域,它标志着人类在更深层次上认识自身有了坚实的科学依据。但同时,随着生命科技的深入发展和广泛运用,传统的生命伦理秩序被打破,并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价值冲突的主要表现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尤其进入到了21世纪,生命科技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正由于其发展往往具有超前性,而生命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又往往滞后,再加上社会舆论对生命科技的鼓吹,以及别有用心社会力量的诱导,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碰撞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激烈。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当前其冲突的主要表现。
1.生殖干预技术遭遇伦理困惑。一般意义上的生殖干预主要是利用生物医学技术在生命体诞生过程中对生殖各环节实施有目的行为影响,如人工授精、试管婴儿、设立精卵库、代孕技术、避孕技术等。2002年2月,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伦理学中心主任斯科特.盖尔芬德博士为此还专门组织了一个关于人造子宫和设计婴儿伦理问题的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名称叫《自然母亲的终结?》,言下之意是随着人造子宫的研究向前推进,那种在母亲中怀胎分娩的自然生育方式或许会终结。”不可否认的是,从医学角度来讲,人造子宫(如果技术上可行)确实能够解决人类生育中的某些难题,但人们也对人造子宫技术所牵扯到的法律、伦理、道德等问题不得不表示担忧。其实,这反映出的是人们一直以来对生殖干预技术的担心。一方面,因为“这种人为的干预打破了自然生殖规律,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遗传性状,使生命的产生具有强烈的‘人为’色彩,使人成为生殖的选择者、设计者和干预者,这种方式必然会引起人们关于生育模式的思维方式的改变。”另一方面,它还冲击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给父母子女亲情的严格定义带来疑问,对“血缘”亲情关系定义直接构成挑战,还关系到各种社会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夫妻关系、夫妇的权利与义务、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可见,生殖干预技术不仅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且要以对传统观念(尤其是宗教文化和伦理观念)的突破为前提。
2.“克隆技术”引发伦理价值的反思碰撞。从克隆人体胚胎,然后到克隆人,克隆技术的不断突破,生命科技不得不面对社会价值的两难反思,引发科技与人性的深层次的争论。就目前来看,世界宗教界、民间和政府大都不反对用于医疗治病的胚胎克隆,但绝大多数明确反对克隆人。2002年4月,美国前总统布什呼吁参议院通过法律,禁止克隆人类,包括禁止克隆用于研究的人类胚胎。布什在一次向175名医生、科学家、议员、宗教界人士和残疾人的演讲中指出:生命在于天然创造,而不是日用品。生物工程技术的进步不能以牺牲人类的良知为代价,当我们寻求可能发生的事物时,我们必须记住问一问什么是对的,我们不能忘记即便是最神圣的结果也不能用来证明手段是对的。在美国,曾有一个民意调查显示,有五分之四的人都反对克隆人类,但这些持反对态度的人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反对美国联邦政府出资资助干细胞研究。毕竟,克隆出人体器官用于移植的治疗思路太有诱惑力。另一方面以美国男科研究所所长授帕诺斯、扎沃斯为代表的三个号称“科学狂人”科学家等社会部分力量仍然坚持并积极从事克隆人的实验和研究。克隆技术这些生物、医疗技术上的潜在风险,以及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冲击,对传统伦理观念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并提出了许多生命伦理学现在还难以解答的难题,而事实上这些难题的提出和解决又需要我们以辩证的目光加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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