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学界,对马克思的环境伦理思想的理解与阐述也相对薄弱,似乎也在认同着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批评。下面是精品学习网为各位朋友准备的浅谈关于马克思自然观的环境伦理思想研究,希望能为广大朋友带来帮助。
中国的环境伦理学是在西方的影响之下形成的;就中国环境伦理学话语体系的价值取向与话语要素而言,西方主流环境伦理学至今仍然有着支配性的影响,以至于在中国谈论环境伦理的话语中,必然充斥着非人类中心论、动物权利论、动物解放论、生态中心论、人类整体的利益、代际公正、国际公正等等持论相当高尚的环境伦理学概念,代表着一种似乎将要颠覆人类与自然的实践与道德的新姿态。基于此类观念,某西方学者将马克思主义对人与自然之关系的态度理解为传统的人类中心论,并予以批评:“生态学者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而马克思不喜欢自然界。”然而,将马克思主义归为人类中心主义并批评马克思对自然的态度,是对马克思主义与人类中心论的双重误解。根据马克思关于自然概念的论述,阐明内容丰富的双重含义,澄清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自然观视野中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思想超越了传统的人类中心论与西方环境伦理学的非人类中心论,为认识与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奠定了基础。以马克思人本主义的自然概念作为观照视野与理论基础,我们可以大体建构出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学的理论框架与主要思想,为建立与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伦理学奠定初步基础,同时为丰富中国的伦理学话语体系有所贡献。
人与自然的依赖关系
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内涵丰富,可清晰地澄清为双重含义:“费尔巴哈特别谈到自然科学的直观,提到一些只有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的眼睛才能识破的秘密,但是如果没有工业和商业,哪会有自然科学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但是,这种区别只有在人被看作是某种与自然界不同的东西时才有意义。此外,先于人类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在今天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因而对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可以看到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存在双重含义:“先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界”与“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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