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类社会比喻为“有机体”自古就有,但是比较专门而有价值的探讨则始于法国的圣西门、孔德,特别是英国的斯宾塞。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略论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构成内容。
圣西门初步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的思想,他的弟子们则明确提到“社会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并要求分析“社会这个统一整体的各个器官”。作为圣西门秘书的孔德把社会与生物学中的“个体有机论”作比较,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种族或阶级是社会的组织,社区或城市是社会的器官。后来,英国的斯宾塞把社会有机体同生物有机体的同与异作了比较分析,他依照生物有机体三个器官系统把社会有机体划分成生产物质资料的支持系统、在分工基础上加强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联系的分配系统,以国家为首保证各个部门服从于整体的调节系统,并相应提出担任生产营养职能的是工人阶级,担任分配与交换职能的是商业阶级,担任调节生产的是工业资本家。斯宾塞认为,社会有机体又不同于生物有机体而是一种“超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紧密相连并完全从属于整体,社会超有机体的各部分的活动比较分散与自由,因而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整体,但又是一个可自我调节的系统。他提出了社会静力学的命题,并用静止状态的观点来解释社会有机体,认为其间的完善调节与平衡状态是社会的理想状况。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与上述斯宾塞等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有相似之点,但又有其重大的本质的区别。斯宾塞等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以自然科学的原理来解释社会,具有反神学、反教权的积极意义,其关于社会有机体的相关结构的描述、自我调节的功能和自由松散的整体等思想包含着合理的内容,但其关于三个不同阶级担负不同社会职能的推论在理论上是牵强附会的,用社会静力学来期望社会出现一个平衡的理想状况也是背离社会自身发展规律的,这种社会有机体理论明显地带有为资本主义社会机体各部分的现存状况与永恒合理性辩护的意味。
马克思最初是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社会有机体”这个概念的,他在批判蒲鲁东时指出:“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143页。)马克思在为《资本论》第一版写的序言中又指出:“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102页。)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这两处论述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社会有机体包括“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和“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切关系”,因而社会有机体是一个囊括全部社会生活领域的跨层次性的、整体性的范畴。概而言之,所谓社会有机体是指由人和全部社会生活条件、要素构成并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的活动和发展着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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