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马克思一生没有专门系统的伦理学着作,而且常常以轻蔑的态度谈论道德问题,据此,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没有伦理思想。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超越思辨的社会理想。
还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在青年时期的着作中曾援引过道德方面的论据,而当他一旦变为共产主义者时,他就从自己学说中排除了一切道德方面的论据。”“在马克思主义中没有一点儿伦理学,而只有经济的规律性。;实际上,马克思所鄙视的道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而是指资产阶级道德。因为在他看来,伪善的资产阶级是不配谈道德的。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道德教授伍德发表了《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一文,声称马克思对正义是持批判态度的,因而,马克思的思想中根本不存在有关正义的道德观。此文激起了长达30多年的有关马克思、马克思主义与伦理学之间关系的探讨与争论,其引发的研究涉及领域相当广泛。这场大规模的争论也成为20世纪70年代后英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热潮的起点。
马克思曾经有过计划,“我打算连续用不同的单独小册子来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最后再以一本专着来说明整体的联系、各部分的关系并对这一切材料的思辨加工进行批判”。但是,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一方面,马克思没有写这些小册子,可能因为他后来认为,在还没有对各种社会的基础—生产关系—做出科学的分析以前,要对法、道德、政治和上层建筑的其他范畴的问题进行独立的科学的考察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马克思根本不是一个学院派哲学家,而是一位以人类解放为使命的革命家和思想家,毕生致力于“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在批判中生成批判的标准和取向。这也决定了马克思不可能对道德问题做纯学术性、纯理论形式的研究。因此,马克思没有一个文本化的伦理着作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哲学没有伦理学的向度,对人的道德关怀始终贯穿在其思想发展过程之中,正如许多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向来总是在对理论对手的批判中以辩论方式来谈道德问题的,所以关于道德方面,他们的否定性说法占主要地位。
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哲学家就开始自觉寻求一种经过系统理论反思、具有明确目的和意义的理性生活,并力求用一种普遍的公共理性的观念构造秩序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这就是西方哲学以纯粹理论的态度来把握世界的思维方式,思想成为意识的真理和本质,世界被看作内在意识的世界,即我们用思想去看待世界,世界就是思想。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提出仅用思想来把握世界是不足够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并不是要放弃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只是用怎样的理论来把握世界?理论的意义又是什么?真的有纯粹的理论与纯粹的实践的区分吗?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人在改变世界之前就已经有了理论预设,是通过实践去检验理论的客观性。不难看出,思维方式的哲学变革在马克思这里实现了,原有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纯思辨的思维方式被终结了,终结的同时即是一种超越,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实践的思维方式被创立,实践的理论和理论的实践在社会历史现实中真正实现内在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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