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观光旅游相适应的旅游地产产品形态“住宅+景区”的简单形式已不能满足现代休闲、度假市场的需求。传统的旅游消费、旅游景区、旅游地产面临着转型升级。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谈旅游综合体开发一种旅游。
即旅游消费模式从单一观光旅游到综合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景区发展模式从单一开发到综合开发发展,地产开发模式从传统住宅到综合休闲地产发展。顺应这一趋势,“旅游综合体”这一集合式开发模式及产业聚集模式应运而生,它必然是推动旅游产业、旅游消费、地产业再次升级的主力引擎。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许多以主题公园为主体的,融旅游、地产、娱乐、商业文化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本文基于这些项目开发实例的考察和分析,提炼出一种休闲旅游房地产全新开发升级模式———旅游综合体开发模式(Tourism ComplexDevelopment,T-C-D),即“旅游+房地产”的综合体开发模式,实现地产开发与综合旅游休闲发展的完美融合,为旅游休闲地产的创新开发带来巨大空间。
T-C-D模式的概念及特征。
1.1 概念阐述。
“旅游综合体”是我国学者首创的词汇,国外几乎没有直接的相关研究文献,目前国内多是间接从实战的角度对旅游综合体项目进行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其概念也缺乏明确的定义,主要研究见表1。
结合前人的研究及国内外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自身的特点,对本文T-C-D模式作如下界定:T-C-D或旅游综合体开发是指在相当大的地域范围内,基于一定的旅游资源与土地基础,以旅游休闲功能为主导,以大型旅游休闲项目和休闲地产为核心,以房产收益为支撑、以高品质功能齐全的服务内容为根本进行土地综合开发而形成的综合服务品质较高的泛旅游产业休闲聚集区,是休闲度假时代旅游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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