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的语义为不正常,通常是指那些违反常态、常规、常识的事例或现象;科学反常则是指在科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与常规科学规律等不符或相违背的反驳或拒斥,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浅谈协调论视阈下的科学反常。
反常对科学理论的演进、科学革命的兴起、科学事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反常的存在和不断出现迫使人们去质疑、去发问,设置假说、进行验证,力图消除反常,推进科学的进步。鉴于此,不少科学哲学家都对这种反驳或拒斥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和研究,将反常问题纳入到哲学思考的范畴。
科学哲学史上的反常
在科学哲学史上,逻辑主义对反常或是具有反常蕴含的反驳、反例等做了相应的论述。
卡尔纳普在修正其理论时指出,不存在对一个规律的完全证实,却存在一个简单的方法去证伪它,那就需要一个反例。如果有规律指出,“所有是P的对象也是Q,而我们发现有一个对象是P而不是Q,这个规律就被驳倒。一百万个肯定的事例对于证实这个规律来说是不充分的;一个反例对于证伪来说是却充分的……”。他在阐述全称推理时进一步考察了具有反常意义的否定实例:在已观察过的样本s中,如果包含有S1个否定的实例,那么原来的全称定律就要加以限定,成为概率性的定律。通过一系列的逻辑公式推演,卡尔纳普指出,或然性定律的概率随着反例S1的增加而减少,反之则增加。反常成为概率性真理的试金石。
波普尔的朴素证伪主义将具有证伪一个理论可能性的反常称为“潜在证伪者”。波普尔指出,全称陈述虽然不能够从单称陈述中推导出来,但是它们可被单称陈述反驳掉,一个和理论相矛盾的单称陈述或者一个理论禁止存在或出现的事实就称作该理论的潜在证伪者。一系列有限的单称命题不能证实一个全称命题,却可以反驳掉一个全称命题,科学不可能被证实,却能被证伪,并且甚至一个经验反常就能够证伪一个理论,科学理论面临被一次性证伪的危险。笔者认为,这里的“一次性证伪”的反常,是一种强逻辑的反常;理论在面临这样强反常威胁的时候,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自称为精致证伪主义的拉卡托斯给反常下了明确的定义:“如果陈述A是理论T和一个假定其他情况都相同条件的合取的潜在证伪者,我们就可以说,由陈述A描述的一个事件对于理论T是一个反常。”在此基础上,拉卡托斯还将反常与具体的经验反例、反证据等同看待,将反常完全看成纯经验层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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