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柯亨于1941年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一个工人阶级家庭里,母亲是一名共产党员。 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科亨的分配正义观的转变。
打出生起,他就生活于浓厚的马克思主义氛围里,接受的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耳濡目染,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是随着后来他远走英伦,学习西方的分析哲学,逐渐放弃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与约翰·罗黙等人不约而同地运用分析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从而创造出分析马克思主义。在此过程中,柯亨的分配正义观几经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柯亨也体现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何在变化的世界中坚持其平等主义立场,如何面对自己的良知。
由于从小接受的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柯亨深深地沉迷于其中。他自己的话可以生动地说明这一点。他说,当他十七岁时,他认为,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基本上已经囊括了所有重大的哲学真理。这时候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完全相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此时,柯亨对于分配正义观,特别是平等的观念,也如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一样。这可以在他对待马克思主义与基督教的不同态度上可以看出来。他熟悉并且相信马克思主义,同时他也熟悉但不相信基督教。他对基督教的平等观念是集惊诧与鄙视于一身:基督教对平等的规约是如此天真,它竟然想不通过阶级斗争而通过道德斗争来实现平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既是不可实践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它是不可实践的,因为你通过一系列个人的自我改造并不能改变社会。只要存在物质的稀缺,那么必然存在利益冲突,从而必然会产生阶级分化。这个时候,无论个人做出多大的道德努力,平等都是不可能获得的。另一方面,数世纪的剥削与阶级斗争必然使得无产阶级在数量与力量上达到颠峰,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物质财富的极度丰富。在这两个事实条件之下,人们最终必然都能够充分地自我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由于我们能够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从而不再具有利益冲突,也就不再有阶级分化,平等就变成是不可能避免的了。这时候,争求平等的道德斗争又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了。
这种态度也反映了马克思主义者对待乌托邦社会主义的态度。马克思主义者把智识能量都奉献到了对经验事实理论的探讨中,试图以事实来支持关于一般历史的以及关于特殊的资本主义的解释性理论。这些研究给予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学说领域中的压倒性权威,实际上是它的道德权威,因为它在历史问题和经济理论上的厚重智识劳动证明了它的政治承诺的深度。正是通过事实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经济平等必将到来。因此,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专注于,也从来不去考察平等原则,实际上是不考察任何价值或原则。他们并不花时间来思考为什么平等是道德上正确的,以及是什么使得它在道德上有约束力,因为这些都是历史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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