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星拱(1887~1949),字抚五,安徽怀宁(今安庆)人,曾任北京大学化学教授、武汉大学和中山大学校长等职。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王星拱的科学哲学思想。
既是一位自然科学家,又是一位哲学家。作为自然科学家,他有着自发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有待于我们去概括和提高;作为哲学家,他又深受第二代实证主义代表人物马赫的影响,在20世纪20年代的“科玄之争”中,站在“科学派”一边,反对“玄学派”,同时也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相对立,有待于我们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而王星拱在哲学理论思维方面的经验教训,更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的客观存在,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观察和实验。故而自然科学的根本精神是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一致的,并由此决定了自然科学家大多是自发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者和辩证法者。王星拱也不例外,而且具有典型性。
首先,在自然观方面,王星拱赞成实在论者,亦即唯实家的物质实在观。他说:“依唯实家说来,桌子有二观:其一,是由观察点而定的,叫做心理观;其二,是不由观察点而定的,叫做物理观,桌子的物理观,是可以离精神而独立的”。〔1 〕这是自然科学家根据现代科学的成就,对实在概念作出的解释。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 〕同样,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客观实在,对于人类来说也是“无”。正因为如此,王星拱在当时认识到,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既有“由观察点而定”,依赖于观察过程的一面,又有“可以离精神而独立”的一面,确是难能可贵的。
基于以上的认识,王星拱分析了物质与现象、物质与能量的关系。他说:“现象界是什么呢?就是物质改换能力表现所生出的。物质、能力两样东西,是不能分开的,物质籍能力而改换,能力依物质而表现。……这些不同的物质,改换不息,这些不同的能力,表现不息。所以在这个无限的时间空间之中,生出这种不同的现象”。〔3〕在此, 王星拱坚持和发展了严复提出的“质力相推”的唯物主义观点,认为纷繁复杂的现象界的所有现象都是物质变化所产生的,而能量(能力)则是物质的表现。这在当时盛行“物质消灭了”的说法和普遍提倡唯能论的情况下,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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